Section § 1438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域的一部分被并入一个城市,并且该城市已经向该区域提供电力或供水,那么该城市的管理机构可以建议将该区域从该区域中移除。

Section § 1438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一个公共机构希望从某个区域中排除,那么授权和执行此分离的程序将遵循与将一个新的公共机构并入某个区域相同的步骤,具体规定从第 13801 条开始。

Section § 14383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市成功地排除了一块区域,市和委员会必须就该被排除区域应承担多少税款和债务达成一致。如果他们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官裁定被排除区域应承担的合理税款和债务份额。这个过程遵循法院处理法律声明请求的规则。

Section § 14384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如果一块土地被从某个区域中移除,那么之前已经加在这块土地上的任何税费或评估费用仍然有效。此外,这也不会解除该土地的任何现有债券债务或相关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