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8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通过发行债券或其他形式的债务来借款和承担债务。但是,如果债务超过区域通常的年度收入和收益,则需要获得三分之二选民的批准,除非符合某些特定条件。

首先,如果债务在先前批准的债券发行限额内,则无需新的选民批准。其次,运营公用事业的区域可以与申请人达成协议,退还他们为将服务扩展到新区域而预付的费用,并使用未来的收益来偿还。

区域可以借款和承担债务,并可以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凭证。除非获得就承担此类债务的提案进行投票的选民三分之二的批准,否则不得承担超过区域普通年度收入和收益的债务,但以下情况除外: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2841(a) 对于此前或此后在任何先前授权的债券发行目的范围内且不超过其可用金额的任何债务,无需选民进一步投票,且对于此类债务,区域金库中未动用的任何债券收益,或任何未售出债券的面值,应被视为区域普通年度收入和收益的一部分。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2841(b) 任何根据要求扩展服务申请人预付此类扩展和为额外区域提供服务设施费用的规定运营公用事业的区域,可以签订协议,在后续年度向申请人退还预付费用的全部或部分,且该退款可以从后续年度的收益中支付。

Section § 128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一个区不能为公共工程项目承担债务,其总额不得超过该区内所有财产总评估价值的20%。这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Section § 128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公用事业在过去三年里赚取的收入足以支付用于资助其建设的任何债券的利息和本金,以及其运营和维护费用,那么这些债券产生的债务就不计入最高债务限额。此外,在计算另一节中提到的总允许债务时,任何在特别区内建设、购买或运营公用事业所产生的债务也不包括在内。

Section § 128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区域可以从美国政府或其机构获得贷款或捐款,而无需获得债务批准。这是为了资助区域获授权开展的项目,例如建设或维护。区域还可以与联邦政府合作并接受其帮助来开展这些项目,前提是遵循任何允许此类支持的过去或未来的联邦法律。此外,根据本法律发行的任何债务凭证都被视为可转让票据,这意味着它可以合法转让。

区域可以接受来自美国或其任何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的捐款或贷款,不受本分部任何其他要求批准债务的条款限制,用于资助区域获授权从事的任何事业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并可与美国或其任何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合作并接受其合作,在任何此类事业的建设、维护和运营方面,以及在资助其建设、维护和运营方面,根据国会此前或此后可能通过的任何立法,根据该立法,美国可在任何此类事业的建设、维护和运营方面,或在资助其建设、维护和运营方面提供援助、协助和合作。区域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利用根据现行或此后颁布的任何联邦立法提供的此类援助、协助和合作。根据本条发行的任何债务凭证应构成可转让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