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选举中选出的董事,在依法取得资格后,应在宣布选举结果的命令提交给州务卿后立即就任其正式职务。成立选举后选出的董事的任期应在其选举后的次年一月一日开始。
区域内部组织董事任期
Section § 11862
区域首次成立后,获得最多票数的三名董事将任职四年,而另外两名任职两年。此后,每两年在普选中,任期届满的董事将由新当选的董事取代,每位任期四年。
区域董事 选举流程 董事任期长度
Section § 11865
如果董事会有一个空缺,剩下的董事会成员可以任命一个人来填补,直到下一次至少在90天后举行的区级选举。他们有60天时间来完成这项任命,并且必须在任命前15天在区内公开宣布这个空缺。
或者,董事会也可以选择不任命,而是在空缺发生后60天内举行一次特别选举,选出的人将完成该任期的剩余时间。
如果既没有任命也没有在60天内召集选举,那么代表该区大部分面积的县监事会可以介入,在接下来的90天内任命一个人,或者安排一次特别选举。
如果90天后,董事会和县监事会都没有填补空缺或召集选举,那么该区就必须召集一次特别选举。无论谁当选,在正式确认后会立即上任,并完成该任期的剩余时间。
董事会空缺应按本节规定填补: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1865(a) 剩余董事会成员可通过任命填补空缺,直至空缺生效日期后90天或更长时间内安排的下一次区级普选。该任命应在空缺生效日期后立即的60天内作出。此类空缺通知应在任命作出前至少15天,张贴在区内三个或更多显眼位置。
董事会剩余成员可选择不进行任命,而是在空缺发生后60天内召集特别选举以填补空缺。在该特别选举中选出的人员应任职至空缺发生任期的剩余部分。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1865(b) 如果空缺未按(a)款规定通过任命填补,或者董事会未在空缺发生后60天内召集选举,则代表将举行填补空缺选举的区面积较大部分的县监事会可在空缺生效日期后90天内通过任命填补空缺,或可命令该区召集特别选举以填补空缺。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1865(c) 如果在空缺生效日期后90天内,董事会剩余成员或相应的监事会未通过任命填补空缺,且未召集选举,则该区应召集特别选举以填补空缺。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1865(d) 根据本节规定,通过选举填补经任命的职位的人员,在区秘书颁发选举证书后,并依法取得资格后,应立即就职,并任职至空缺发生任期的剩余部分。
董事会空缺 任命程序 区级普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