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80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每个区由一个由五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管理,每个选区一名董事。这些董事必须居住在其所代表的选区内,并且是该选区的注册选民。此外,本法其他地方提及的其他官员也具有管理职责。

每个区的管理权归属于一个由五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每个选区一名,以及本分部中提及的其他官员。董事应是其被提名的各自选区的居民和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