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整体纳入
Section § 12131
如果一名员工在公务员制度实施前已担任永久职位至少六个月,他们可以继续留任,无需通过试用期。这就好像他们是通过常规的考试和筛选程序被录用的一样。但是,他们仍然需要遵守新的公务员规章制度。
永久职位 公务员制度 试用期豁免
Section § 12132
如果一个区从一家公用事业公司接管现有设施,无论是通过购买还是其他方式,那些在这些设施工作的员工可以直接在该区获得职位,而无需经过通常的招聘考试。这些员工不需要像其他新员工一样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但仍需遵守该区所有其他的公务员制度规定。
区收购 公用事业员工 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