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88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当公共机构与地区之间的兼并协议正式签署后,地区董事会必须通过一项决议,正式宣布该机构成为该地区的一部分。此后,地区秘书负责完成1965年地区重组法案第8章中规定的必要备案。兼并根据该章中规定的日期生效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