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连同确定听证会时间和地点的通知,应当在该区出版的一份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一次。确定的听证时间,自该条例首次刊登之日起,不得少于30天,也不得多于60天。
公共机构并入区级批准
Section § 13821
本法律条文解释,区域与公共机构之间的协议一旦按照本章所述获得批准,即变得正式且可执行。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提交其决议后,该区域的理事会必须通过一项阐明协议细节的法令,宣布其执行该协议的计划。
区域-公共机构协议 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决议 法令声明
Section § 13822
这项法律规定,一项条例,连同关于何时何地举行听证会的通知,必须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一次。听证会必须在该条例首次刊登之后,至少30天但不得超过60天内举行。
条例公布 听证通知 报纸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