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迭戈交通整合职权和职能
Section § 132354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整合机构为履行其职责所拥有的广泛权力。它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取得和管理财产,并设立租赁权益。
该机构还有权使用征用权获取财产,并处理与土地相关的活动,例如合并地块和调整边界。此外,该机构可以建造和管理各种设施,雇用员工,签订合同,设定服务费用,并通过批准预算和确定薪酬来管理财务。它可以执行规章制度,与其他实体合作,提供保险,并发行债券。基本上,它拥有所需的所有工具,以有效运营并实现其目标。
Section § 132354.1
本法规概述了监督综合机构的董事会的审计和绩效评估职责。每年,董事会必须确保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度审计,并任命一名独立的绩效审计师,该审计师有权对整个机构进行审计。该审计师可以调查任何财务欺诈或浪费的指控,并有权查阅必要的信息和记录。
董事会还负责制定指南,以发现财务错误和预防欺诈。此外,应有定期员工绩效评估的流程,以确保他们的能力与其职责相符。最后,董事会必须每年公开报告机构的活动,提供项目、工程和支出计划潜在变更的最新情况。
Section § 132354.2
本法律章节旨在促进公共健康、安全和福祉。它应被广泛解释,以实现本章中概述的目标和意图,并遵循州政府宣布的政策。
Section § 132354.3
Section § 132354.4
这项法律规定,整合机构不必遵守《政府法典》第53091条所概述的、通常适用于“地方机构”的规定。
Section § 132354.6
Section § 132354.7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整合机构签订的任何超过100万美元的建设合同,都必须确保使用熟练且受过培训的劳动力。此类合同必须有实体提供的可强制执行的承诺,保证其自身及其分包商将遵守与建筑和施工行业相关的学徒标准。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此要求不适用:(1) 整合机构已签订一项涵盖所有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项目劳工协议;(2) 该项目是根据整合机构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项目劳工协议的延期或续签进行的;或者 (3) 该实体已签订一项约束其自身及其分包商的项目劳工协议。“项目劳工协议”是指专门针对公共合同的集体谈判协议。
Section § 132354.8
这项法律赋予区域整合机构实施区域交通规划的权力。这包括规划、设计和为交通项目寻找资金。该机构还可以开展与可持续社区战略相关的项目,例如生境保护、水质改善和其他环境改善项目。他们可以使用债券为这些规划的任何部分或新的更新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