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0510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本条文中的定义适用于解释本章的其他部分,除非根据具体情况需要不同的解释。

Section § 130511

Explanation

本节将“债券”定义为任何类型的债务或证券。它包括债券、票据、债券预期票据、商业票据以及其他各类金融债务。

“债券”指任何种类或类别的债务和证券,包括债券、票据、债券预期票据、商业票据以及其他债务。

Section § 130512

Explanation

本节将“委员会”一词定义为洛杉矶县交通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根据特定的法律条款设立的。它还包括任何依法接管或分担委员会职责和权力的董事会、委员会、部门或官员。

“委员会”指根据第130050条设立的洛杉矶县交通委员会,以及任何继承其职能或法律授予本分部赋予该委员会权力的董事会、委员会、部门或官员。

Section § 13051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根据本章提供资金的项目的“成本”所包含的内容。它涵盖了财产的建设和购置、建筑物拆除、机械、融资费用、利息、营运资金、储备金等方面的开支。实质上,它包括了与项目规划、建设和融资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法律和行政费用。

“成本”,就根据本章提供资金的项目或其部分而言,指建设和购置所有不动产或动产、权利、路权、特许经营权、地役权以及为项目购置或使用的权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成本,拆除或移除如此购置土地上任何建筑物的成本,包括购置可能移走建筑物的任何土地的成本,所有机械和设备、车辆、机车车辆的成本,融资费用,由委员会确定的建设完成之前、期间以及之后一段时间的利息,营运资金准备金,本金和利息储备金,以及扩建、扩大、增建、更换、翻新和改进的费用,建筑、工程、财务和法律服务的成本,规划、规范、估算和行政费用,以及确定任何项目建设可行性所必需或附带的其他费用,或附带于任何项目的建设、购置或融资的其他费用。

Section § 130514

Explanation

本节将“票据”定义为各种金融工具,包括票据、与其相关的协议、债券预期票据和商业票据。

“票据”指票据及与其相关的协议、债券预期票据和商业票据。

Section § 13051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公共交通项目”包含哪些内容。简单来说,它涵盖了公共交通服务所需的所有实体要素。这包括土地、建筑物和升级改造,以及火车等交通工具及其使用的轨道。它还包括火车站周围的区域,例如停车场和进出道路,以及使交通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任何设备,无论是在地上、地下还是街道上。

Section § 130516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出于法律目的“公共机构”的含义。它包括各种政府实体,例如州机构、部门、局、委员会、县、市、区域机构、区以及其他类型的政治分区。

“公共机构”指任何州机构、部门、局、或委员会,任何县、市、区域机构、区、或其他政治分区。

Section § 1305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公共交通目的”一词涵盖了使用交易和使用税的税收来支持债券。这些收入可用于支付与公共交通相关的债券的本金、利息、任何溢价以及发行成本。

“公共交通目的”一词,在本章和第 130354 节中使用时,包括质押交易和使用税收入以担保根据本章发行的任何债券,支付或提供支付债券本金及任何溢价、债券利息以及债券发行成本。

Section § 130518

Explanation

本节将委员会的“收入”定义为委员会赚取的所有各类资金。这包括来自票价、出售或租赁公共交通设施以及任何其他来源的收入。它还涵盖了委员会在任何基金或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产生的投资收入。

“收入”指委员会获得的所有租金、收款、购买款项以及所有其他收入或收款,无论其来源于票价、公共交通设施或项目的出售、租赁或其他处置,还是来源于委员会任何基金或账户中任何资金的投资所得的收入或收益。

Section § 13051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定义了“洛杉矶地铁项目”的含义,该项目是一条18.6英里长的铁路线,包含配套设施和设备,其依据是1983年的一份环境报告。它还解释说,“初始段”指的是该项目的一部分,这部分已获得美国交通部的批准并获得资金,用于其第一阶段的建设。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0519(a) “洛杉矶地铁项目”指一条18.6英里长的铁路线以及必要的配套设施和设备,如1983年6月《洛杉矶轨道快速交通项目、地铁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报告》所述。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30519(b) “洛杉矶地铁项目初始段”指该项目中已获得美国交通部批准并已承诺联邦资金用于初始建设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