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5220

Explanation

本节赋予区域订立各类合同和协议的权力,包括与征用权相关的。区域可以雇佣工人,安排赔偿协议,并聘用私人巡逻或地方警察部门等安保服务。这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够充分行使所赋予的权力,特别是在指定区域内的安保和警务需求方面。

区域可订立任何性质的合同并达成任何性质的约定,无论是与征用权程序相关还是其他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和免责的合同和约定,雇佣劳工,与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三编第11.5章第4条(自第7583节起)获得许可的私人巡逻运营商、第125052节所述区域内的县治安官和市警察部门以及其他交通发展委员会签订安全、警务及相关服务合同,并采取一切必要和便利的行动,以充分行使本分编所授予的权力。

Section § 1252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本区与联邦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以及个人签订协议。如果本区认为这些条款对其有利,就可以自行决定协议的条款。

本区可与联邦政府的任何部门或机构、任何其他公共机构或任何个人订立合同,合同条款和条件应以本区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为准。

Section § 1252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主要规定了加州某个特定区域如何高效使用资金和签订合同。它强调及时利用所有来源的可用资金的重要性。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该区域的董事会可以采取灵活的合同签订策略。

对于总额达到或超过15万美元的材料或服务合同,必须遵守特定的招标流程:大型合同需要书面投标,而较小的合同则需要至少三份报价进行价格比较。紧急情况或特定品牌需求可以绕过标准流程。董事会在采购专业服务时,会遵循具体的指导方针,并遵守州和联邦的采购法律。

联邦资助的合同中包含针对弱势企业的强制性条款,这些条款是不可协商的。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确保所有可供该区使用的联邦、州、地方和私人资金及时获取和使用,符合一项紧迫的公共利益。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b) 为最大限度地利用联邦、州、地方和私人资金,并保持在寻求补充联邦资金方面的竞争态势,董事会可根据本分部规定,建立并使用灵活的合同签订流程,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c) 对于材料、用品或设备的采购或租赁,除指定品牌或商标的物品是唯一能适当满足该区需求的物品,或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投票宣布的紧急情况外,所有合同均应按以下方式授予: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c)(1) 经董事会授权,预期成本等于或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 的合同,应与符合规格的最低负责任投标人签订。为确定最低投标价,销售税金额应从投标总金额中扣除。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c)(2) 预期成本不等于或不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 的合同,应通过该区批准的竞争性采购流程签订。当合同的预期成本等于或超过五千美元 ($5,000) 且不等于或不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 时,该区应至少寻求三份书面或口头报价,以便比较价格和其他条款。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d) 对于不属于《政府法典》第4525节所述服务类别的服务采购,除经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投票宣布的紧急情况外,所有合同均应按以下方式授予: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d)(1) 预期成本等于或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 的合同,应通过书面招标并使用该区批准的竞争性采购流程授予,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或可能不将价格作为考虑因素的协商采购。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d)(2) 预期成本不等于或不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 的合同,应通过该区批准的竞争性采购流程签订。当服务合同的预期成本等于或超过五千美元 ($5,000) 且不等于或不超过十五万美元 ($150,000) 时,该区应至少寻求三份书面或口头报价,以便比较价格和其他条款。
(e)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e) 董事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1卷第5分部第10章(第4525节起)的规定,授予《政府法典》第4525节所述的建筑、景观建筑、工程、环境和土地测量服务以及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f)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f) 尽管有本章规定,董事会仍可使用州或联邦法律授权州或地方机构使用的任何经批准的竞争性采购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共合同法典》第2分部第3部分第1章第7.5条(第20216节起)进行的竞争性协商流程。董事会应维护采购和合同签订指南,并在所有商品和服务的采购中遵守这些指南。
(g)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g) 联邦资助合同中关于弱势企业且符合提案请求的条款,不得与中标人进行协商。

Section § 12522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预算超过 100 万美元的建筑项目,其工人必须是熟练且受过专业培训的。牵头项目的公司必须承诺确保所有工人,包括分包商的工人,都符合这一要求。如果项目受“项目劳务协议”(PLA)管辖,或者符合关于现有协议的特定条件,则此规则存在例外。PLA 是一种预先签订的协议,用于设定建筑项目的雇佣条款。如果此类协议在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前已经存在,或者项目在现有协议下继续进行,则该要求可能不适用。

地区不得与任何实体签订超过一百万美元 ($1,000,000) 的建筑合同,除非该实体向地区提供一项可强制执行的承诺,即该实体及其各级分包商将使用熟练和受过培训的劳动力来执行项目上的所有工作,或执行属于《公共合同法》第二部分第一编第 2.9 章(自第 2600 条起)规定的建筑和施工行业学徒职业范围内的合同。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5(a)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要求,本款不适用: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5(a)(1) 地区已签订一项项目劳务协议,该协议将约束所有在项目上执行工作的承包商和分包商,或者地区已签订合同使用熟练和受过培训的劳动力,并且该实体已同意受该项目劳务协议的约束。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5(a)(2) 该项目或合同是在地区于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前签订的项目劳务协议的延期或续签下执行的。
(3)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5(a)(3) 该实体已签订一项项目劳务协议,该协议将约束该实体及其在项目上执行工作的各级分包商,或者该实体已签订合同使用熟练和受过培训的劳动力。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2.5(b) 就 (a) 款而言,“项目劳务协议”具有《公共合同法》第 2500 条 (b) 款第 (1) 项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Section § 1252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无需遵循正常的招标和广告程序,直接从公开市场购买物资、设备或材料。首先,如果没有收到满意的投标,他们可以通过多数票决定进行采购。其次,如果他们确定公开市场价格比投标价格更便宜,则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票。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3(a) 如果在拒绝根据第125222条收到的投标后,董事会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投票决定并宣布,其认为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以更低的价格购买物资、设备或材料,则董事会可以着手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这些物资、设备或材料,无需进一步遵守有关合同、投标或广告的规定。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3(b) 如果在根据第125222条征集投标后,董事会经多数票决定并宣布其未收到响应性投标,则董事会可以着手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物资、设备或材料,无需进一步遵守任何合同、投标或广告要求。

Section § 1252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执行董事在紧急情况下绕过正常的采购流程,以便在需要保持公共交通服务运行或遵守法规时,快速修复或恢复区域财产。这只有在常规措施不足且董事会已为此类情况预留资金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支出款项后,执行董事必须向董事会解释这些行动的必要性。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4(a) 在确定需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对区域财产的损害,或修复或恢复区域受损或被毁财产,以确保区域设施可用于满足公众的交通需求,或遵守任何州或联邦关于公共交通服务运营的法规,并且在确定现有补救措施(包括符合第125222条和第125223条规定的采购)不足时,执行董事可以授权支出董事会先前专门为直接购买商品和服务而拨款的款项,而无需遵守第125222条或第125223条。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4(b) 执行董事在根据(a)款授权的支出完成后,应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完整报告,解释该行动的必要性。

Section § 1252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采购原型设备或进行改造,无需遵循常规采购规定,但前提是董事会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标准采购方法不适合该区的需求。

Section § 12522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在购买用品或设备等物品时,如果他们以三分之二的投票决定该物品只有一个来源,就可以不遵守常规的采购规定。这尤其适用于需要复制、修理或升级现有工具的物品,包括专用软件或其他专有产品。

尽管有第125222条规定,董事会可以指示采购任何用品、设备或材料,无需遵守任何合同、招标或广告要求,但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认定仅存在单一采购来源,且该采购仅用于复制、维修或更换正在使用的用品、设备或材料,包括专有知识产权的升级或迁移。

Section § 12522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对采购邀约中的决定提出异议。如果你想对采购邀约的内容提出质疑,你需要在邀约发布广告后的10天内提交异议。在提交的方案被开启前,会做出一个决定。如果你想对授予意向提出异议(这与邀约内容无关),你需要在通知发布后的15天内提交。你必须提供一份详细的书面说明,阐明你的理由和支持异议的事实。在最终决定做出之前,你将有机会陈述你的情况。董事会就你的异议做出的决定是最终的,并且可以由法院进行审查。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5.2(a) 提交或计划提交采购邀约提案的人员,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对根据第125222和125223条进行的任何采购提出异议: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5.2(a)(1) 基于采购邀约内容的异议,应在采购邀约首次发布广告后的10个日历日内向区(district)提交。 执行董事或其指定人员应在采购邀约开启前,就该异议发布书面决定。 异议可在授予意向通知发布后的15个日历日内,通过向董事会重新提交异议的方式续期。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5.2(a)(2) 任何投标人均可在授予意向通知发布后的15个日历日内,通过向区(district)提交异议的方式,对非基于采购邀约内容的任何理由提出授予意向异议。执行董事或其指定人员应就该异议发布书面决定。
(3)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5.2(a)(3) 任何异议均应包含一份完整详细的书面声明,具体说明异议的理由和支持异议的事实。对于基于采购邀约内容的异议或基于采购邀约内容的续期异议,异议人应有机会在采购邀约开启前向董事会出庭陈述;对于基于其他理由的异议,异议人应有机会在最终授予前向董事会出庭陈述。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25225.2(b) 董事会就异议作出的决定应为书面形式,并应构成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1094.6条进行司法审查的最终行政决定。

Section § 125226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区域购买保险,以防范其系统的事故或损坏。它还允许区域依照《政府法典》的另一部分所规定,提供其他类型的保险。

区域可投保以防范系统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事故或毁坏。区域亦可依照《政府法典》第1篇第3.6部第6部分(自第989条起)的规定提供保险。

Section § 12522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区聘用独立承包商提供各种服务,这意味着区在执行某些任务或项目时,不限于使用内部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