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公用事业电气和燃气公司
Section § 2771
Section § 2772
本节概述了委员会应如何优先分配电力和天然气。这包括评估哪些客户和用途能提供最大的公共利益和需求,以及服务中断的影响。
委员会必须考虑停电的经济和社会影响、极端温度对健康的潜在影响,并咨询专家。他们还应评估替代解决方案以及对未获得优先权的客户的影响。
此外,健康风险和联邦法规也是考虑因素,并强调要考虑对未获得优先权的客户造成的影响。
Section § 2773.5
Section § 2774
Section § 2774.1
这项法律要求电力公司在其年度报告中包含详细的服务可靠性信息。他们需要记录停电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并特别指出停电最频繁或持续时间最长的区域。
这些报告自2014年7月起生效,需要发布在公司网站上。委员会利用这些数据要求对存在持续可靠性问题的区域进行修复,但如果修复措施不具成本效益或不成功,委员会可以暂停此要求。委员会还可以要求电力供应商进行更频繁的可靠性分析,并公开这些分析,同时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得到保护。
Section § 2774.5
Section § 2774.6
本节指示委员会与能源委员会一道,制定一项管理住宅和商业空调用电量的计划。该计划旨在确保电力供应充足,并帮助降低电费。如果具有成本效益,该计划可能包括在高峰时段减少空调系统用电量的方案。
Section § 277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电力或燃气公司根据本章的规定,因委员会的命令而减少或停止其服务,那么它们不对因此造成的人员或财产损害负责。
Section § 2775.5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电力或燃气公司参与太阳能项目的规则。首先,它们必须向委员会描述其计划,如果项目会花费纳费人的钱,可能需要获得批准。项目不应损害竞争或太阳能产业的增长。如果公司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想启动太阳能项目,必须通知委员会,并且主公司提供的任何支持可能需要获得授权。任何实施的计划都不能不公平地利用公司作为公用事业的现有优势。“太阳能系统”特指利用太阳能供热、制冷或发电的设备,而非发电厂。所有备案均需公开通知。
Section § 2775.6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审查燃气公司希望通过费率收回的任何成本或责任,如果这些成本是由于违反了某些健康和安全法规而产生的。具体来说,如果公司明知故犯地违反了关于销售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填埋气的法律,委员会可以拒绝其将这些成本以费率形式转嫁给客户的请求。
Section § 2775.7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报告,如果暂停新增天然气服务连接对于防止损害或确保可靠性是必要的。该报告必须提交给相关的立法委员会和受影响的燃气公司,详细说明暂停的原因,包括待处理的申请、推迟的燃气负荷、系统问题,以及考虑过的替代解决方案及其未被采纳的原因。报告还概述了客户如何申请豁免。燃气公司必须告知客户他们是否可能受到暂停的影响。此外,委员会必须每年向立法委员会更新燃气服务连接的现状和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