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030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圣迭戈政府协会负责规划其区域内的长期交通。他们的规划必须包括几项关键任务:识别交通走廊,界定每个走廊的交通问题和目标,并在地方管辖区支持下使土地利用目标与交通投资决策保持一致。他们还应建议优先开发的走廊,并根据需求和目标提出适当的交通模式。此外,他们应为这些走廊内的交通投资提供关于环境、经济、能源和社会方面的指导。

包括委员会管辖区域在内的圣迭戈政府协会,应负责该区域的长期交通系统规划。
该规划除其他事项外,应着重于: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20300(a) 识别交通走廊。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20300(b) 界定每个走廊的交通问题。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20300(c) 界定每个走廊的交通目标。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20300(d) 在受影响的地方管辖区同意下,界定土地利用目标,这些目标应由每个走廊的交通投资决策支持。
(e)CA 公用事业 Code § 120300(e) 建议导轨系统开发的优先走廊。
(f)CA 公用事业 Code § 120300(f) 根据每个走廊的交通需求和目标,建议适合部署的替代交通模式组合。
(g)CA 公用事业 Code § 120300(g) 建议应指导走廊内交通投资决策的环境、经济、能源和社会政策。

Section § 1203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董事会负责规划和监督其区域内的公共交通服务。这包括从设立新服务到更改或停止现有服务的一切事宜。

Section § 120302

Explanation

在公开听证会之前,董事会必须遵循特定的发布规定,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并且此公告必须在听证会日期前至少15天发布。此外,所有将在听证会上讨论的材料,也应在听证会前至少15天提供给公众查阅。

董事会举行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的通知,应根据《政府法典》第6061条的规定予以公布,且应在听证会日期前不迟于第15天公布。
公开听证会的材料应在听证会前至少15天可供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