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045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逃票,他们可能会被罚款最高75美元。如果一个人第三次或更多次被发现逃票,这将是一个更严重的问题,称为轻罪。这可能导致最高500美元的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的县监狱监禁,或两者并罚。

董事会颁布的任何关于在董事会拥有、控制或使用的任何公共交通工具上或任何公共交通车站内未支付票款的条例、规则或规定的违反行为,应属违规行为,可处以不超过七十五美元 ($75) 的罚款;但个人在本条项下第二次定罪后再次违反的,应属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五百美元 ($5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并处罚款和监禁。

Section § 1204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向正在执行相关法律的公职人员或雇员提供虚假信息是违法的。如果你被发现这样做,将因轻微违法行为被处以最高50美元的罚款。但是,如果你已经两次因此被定罪,第三次违法将升级为轻罪,你可能面临最高500美元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长达六个月,或两者并罚。这项法律不取代可能对你采取的其他法律行动。

Section § 12045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董事会制定的关于滥用交通设施的规定,这被视为一种称为“轻微违法行为”的小过失。这可能包括未经授权使用、干扰或在交通枢纽、车站和公交车站等区域逗留。首次被抓到,可能会被罚款最高 50 美元。但是,如果他们在被定罪后再次被抓到,则会变成一种更严重的罪行,称为“轻罪”,可处以最高 500 美元的罚款、最高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1204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未经允许进入、攀爬、抓持或附着于公共大众运输系统的车辆,通常属于违规行为。这种违规行为可导致最高50美元的罚款。但是,如果一个人再次被发现并因此行为定罪,这将成为更严重的轻罪,可能导致最高500美元的更高罚款,并且可能面临最高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违反董事会制定的任何禁止未经授权进入、攀爬、抓持或以任何方式附着于董事会拥有或控制的专有公共大众运输导轨上运行的车辆的条例、规则或规章,属于违规行为,可处以不超过五十美元($50)的罚款;但个人在本条规定下首次定罪后再次违反的,则属于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五百美元($500)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