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7月1日起,该机构解散,该区承继并被赋予该机构的所有权利、权力、职责和义务。该区是该机构在任何财产中的权益、其在任何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该机构的任何未偿债务以及其在任何拨款项下的权利的承继者,无需任何进一步行动。
蒙特雷-萨利纳斯交通区区域设立
Section § 106011
从2010年7月1日起,某个机构被解散,其所有职责和权利都转移给了一个新的区。这意味着该区现在拥有该机构以前拥有的任何财产,处理其合同和债务,并管理其拨款权利,无需采取任何额外步骤。
机构解散 区承继 财产权转移
Section § 106012
本法律条款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一个特定的区域将接管在某些城市和蒙特雷县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职责。这些城市包括卡梅尔海、德尔雷奥克斯、马里纳、蒙特雷、太平洋格罗夫、萨利纳斯、海滨、冈萨雷斯、索莱达、格林菲尔德、国王城、沙城,如果其他城市符合特定要求,也可能被纳入。
此外,只要区域交通规划机构同意,该区域还将作为该县的主要交通服务提供者,承担相同的权力和责任。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06012(a) 该区应承担由该机构履行的公共交通服务提供者的职责。自2010年7月1日起,卡梅尔海市、德尔雷奥克斯市、马里纳市、蒙特雷市、太平洋格罗夫市、萨利纳斯市、海滨市、冈萨雷斯市、索莱达市、格林菲尔德市、国王城市、沙城市、蒙特雷县以及根据第106020条规定随后符合成员资格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均纳入该区范围。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06012(b) 此外,经区域交通规划机构同意,该区被视为该县的综合交通服务机构,拥有随之而来的所有权力和职责。
公共交通服务提供者 卡梅尔海 德尔雷奥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