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9650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县的监事会不批准区域理事会的特定报告,该县可以退出该区域。

任何县,如果其监事会不批准区域理事会根据第 (29154) 条或第 (29157) 条提交的报告,则该县可以退出该区域。

Section § 296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在该区决定举行关于承担债券债务的特别选举之前退出该区。然而,要实现退出,该区的董事会必须接受并批准县的退出决定。

Section § 2965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一个区若要正式退出,监事会必须通过一项决议,且该决议须经多数成员批准。

从该区退出应通过监事会以多数票通过的决议进行。

Section § 296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县想要退出一个区,这个过程直到县的监事会向该区的董事会提交一份正式的退出决议后才算完成。简而言之,县必须通过提交这份文件来正式通知该区,这样退出才有效。

Section § 29653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县从一个特别区域退出,在退出前对财产征收的任何税款或评估仍然需要支付。财产所有者仍然对县退出前该区域产生的任何财务义务或债务负责。

Section § 29654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县退出一个区,它可以通过遵循第9章(从第29500条开始)中列出的规则,稍后重新加入。

任何根据本章退出该区的县,只要遵守第9章(自第29500条起)的规定,随后可以并入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