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旨在促进本州既定政策的实施,即最大化利用旧金山湾的港口,以促进和发展国际及其他贸易,造福全州。
旧金山湾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港口之一,但同时,它也作为连接海湾周边大都市区各部分的快速有效交通系统的物理障碍,阻碍了港口的充分利用。
只有专门设立的区域才能在位于该区域的八十四 (84) 个县、市县和市政府的独立单位中自由运作。由于该区域所面临的独特问题,本立法必须仅适用于该区域,以确保必要的快速交通服务。
已耗费大量公共资金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调查,以确定城际大众快速交通是否是减少现有和未来城际出行问题以及缓解现有和未来高速公路、街道和公路上交通拥堵的可行工具。这些调查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整个湾区的繁荣将取决于其城市中心和次中心的维护和提升;而维持这些中心和次中心作为就业、商业和文化集聚地,反过来又将取决于提供一个充足、现代化、城际大众快速交通系统。
研究还表明,为了提供满足公众需求的服务标准,城际系统必须通过交叉街道、道路和公路的立体分离或其他同样有效的方式,有效地与冲突交通分离;并且,在可行范围内,其服务必须与所服务区域的其他交通设施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