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50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需要在圣巴巴拉都会区设立一个交通区,该区包括圣巴巴拉市以及圣巴巴拉县内的卡平特里亚、萨默兰、蒙特西托和戈利塔等周边社区。其目的是通过发展一个统一的交通系统,解决该地区的公共交通挑战。

为了解决圣巴巴拉都会区的公共交通问题,有必要在该区设立一个交通区,该区包括圣巴巴拉市及邻近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卡平特里亚、萨默兰、蒙特西托和戈利塔地区,所有这些地区均位于圣巴巴拉县。该市与需要交通服务的邻近区域的地理位置关系,使得有必要发展一个单一的交通系统,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福祉。

Section § 95031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圣巴巴拉大都会交通区可依照本法案中规定的指导方针成立。一旦成立,该区即可行使本法案赋予的权力。

Section § 95032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除非另有说明,根据本法进行的选举应尽可能地遵循本州的普通选举法。

Section § 950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需要公布的条例和通知都必须在该区域内公布,并遵循《政府法典》第6066条规定的指导原则,除非本部分另有不同的规定。

Section § 95034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区官员或雇员,或退休委员会成员,使用带有其签名的印章或印版,而非手动签署,但另一条款中提及的一种特定情况除外。

Section § 950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附近区域发生变化时,一个行政区(或称“区”)的边界会如何受到影响。当行政区外的领土被区内的一个城市并入时,该领土会自动成为行政区的一部分。对于部分位于区内、部分位于区外的新设城市,情况也一样。然而,一个完全位于行政区外的城市,未经该市批准,不能被纳入行政区。如果这样的城市并入了已经在行政区内的领土,那么该区域可以被排除出去,除非该市另有决定。一旦领土加入行政区,它可能会被征税,用于行政区的项目和债务。

区域的边界不应因任何全部或部分位于区域边界内的领土的设立,或因任何全部或部分位于区域边界内的领土并入或脱离任何城市而受影响,除非本部分另有规定。
如果区域外的领土并入区域内的任何城市,则该领土在完成此类并入程序后,应被视为并入并附属于该区域;但如果作为新城市设立的领土部分位于区域内,部分位于区域外,则区域外的领土在完成此类设立程序后,应被视为并入并附属于该区域;并且进一步规定,任何目前完全位于区域边界之外的已设立城市,未经该市立法机构的同意,不得被纳入该区域;且该城市所并入的任何领土,如果该并入领土当时位于区域内,应自动从区域中排除,除非该市立法机构在其并入条例中另有声明。
凡根据本条规定被视为并入并附属于区域的领土,应根据其财产的可评估价值,为区域的一般目的以及为支付区域此前或此后产生的任何债务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