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54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详细说明了特定区域的理事会是如何组成的。该理事会有七名成员:两名由圣巴巴拉县监事会任命,两名由圣巴巴拉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卡平特里亚市市议会任命,另一名由戈利塔市市议会任命。这六名理事随后任命第七名成员。理事会选举其主席,需要多数票才能选出。

区域的治理权应由一个七人董事会行使。其中两名董事应由圣巴巴拉县监事会任命。其中两名董事应由圣巴巴拉市市议会任命。其中一名董事应由卡平特里亚市市议会任命。其中一名董事应由戈利塔市市议会任命。如此任命的六名董事应选择并任命第七名董事。董事会应选举其主席,且选举董事会主席需要多数票。

Section § 95401

Explanation
一旦区成立,必须在30天内完成任命。

Section § 95402

Explanation

如果董事会成员的职位因死亡或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原本任命该成员的机构会指派新人来完成剩余的任期。如果任期只是届满,同样的机构负责任命继任者。

董事会的任何空缺,包括因成员死亡或辞职造成的空缺,应由任命该职位空缺董事的机构填补,新任命者应任职至原任期届满。
因任期届满而产生的任何空缺,亦应由任命该任期届满董事的机构填补。

Section § 9540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每位新任命的董事必须在其任命后10日内,并在开始工作之前,宣誓就职。这份誓词的形式在《加利福尼亚州宪法》中有明确规定,并且必须在一名依法授权主持宣誓的人员面前进行。最后,完成的誓词必须提交至区办事处。

Section § 95404

Explanation

要想被考虑成为董事会成员,一个人必须在被任命之前在该区居住至少一年,并且必须仍然居住在该区。

任何人不得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或担任董事会成员,除非他是该区的居民,并且在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之前,已在该区居住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