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80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项决议或一份有效的请愿书提交时,监事会必须就设立圣克鲁斯大都会交通区举行听证会。在这次听证会上,所有感兴趣的人都有机会表达他们的看法。

Section § 98051

Explanation
监事会必须将他们提议的区域边界提交给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可以更改边界,以移除那些从属于该区域中无法受益的区域。但是,委员会不能分割一个城市或城镇,以致其一部分在区域内,一部分不在区域内。

Section § 98052

Explanation
在县监事会举行听证会并与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审查拟设区域的边界后,他们必须在该区域组织一次选举。这次选举将决定是否应设立新区域。该程序可以通过选民请愿或决议启动。

Section § 98053

Explanation

在组织选举之前,监事会必须做出正式决定,其中包括:界定由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设定的区域边界、设定选举日期和投票时间,并解释举行选举的原因。

在宣布举行选举之前,监事会应当通过决议,并将其载入会议记录,以:
(a)CA 公用事业 Code § 98053(a) 确定并描述由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确定的拟设区域的外部边界。
(b)CA 公用事业 Code § 98053(b) 确定拟设区域内举行选举的日期以及投票站开放的时间。
(c)CA 公用事业 Code § 98053(c) 说明举行选举的目的。

Section § 980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选举必须在第98030条所界定的特定决议通过后的60至90天内举行。

Section § 980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选举必须通过发布公告提前至少20天宣布。公告应包含选举的日期和地点、投票站的开放时间、选举的原因,以及由监事会决定的拟议区域的边界描述等详细信息。

选举应通过根据《政府法典》第6066条发布召集选举的公告来召集,且不得晚于选举前20天。该公告只需明确选举的时间和地点、投票站开放的时间、选举的目的,以及由监事会确定的拟议区域的外部边界描述。

Section § 980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描述了专门用于决定是否设立“圣克鲁斯大都会交通区”的选举选票的格式。选票必须包含必要的指示,并须清楚地提出问题:“圣克鲁斯大都会交通区”是否应设立和建立?选民可在选票上选择“是”或“否”。

选举选票应包含依法须印制于其上的指示,此外,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是否应设立和建立“圣克鲁斯大都会交通区”?

Section § 98056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某个拟设区域的特定选举中投票,你必须是居住在该区域的注册选民。

Section § 980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项选举可以与现有的其他州、县或市选举安排在同一天举行,并且为了方便,可以与这些选举合并。

Section § 98058

Explanation
监事会必须在选举后的第一个星期二召开会议,审查并正式统计选票。

Section § 98059

Explanation
当地县监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在整个区域内举行的选举。这次选举的费用将由县的普通基金支付。

Section § 9806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专门为与交通区相关的问题(例如其组织、发行债券、调整税收征收或其他目的)举行特别选举,则该选举的费用必须通过征税来弥补。此税款将适用于区内所有应税财产,并计入下一期县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