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区域应由一个由七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管理,如果董事会认为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对于确保充分代表圣克鲁斯县内由该区域服务的所有区域是必要的,则成员人数可增至9或11名。成员应由圣克鲁斯市议会任命一名成员、卡皮托拉市议会任命一名成员、斯科茨谷市议会任命一名成员、沃森维尔市议会任命一名成员、
县内该区域内任何其他已建制区域的管理机构任命一名成员以代表这些已建制区域、圣克鲁斯县监事会任命一名成员,以及其他成员由上述实体根据其在该区域内的按比例人口任命。但是,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会确定的数目。
分配应基于该区域内的人口分布,并且每当该区域的任何部分被排除或新领土被加入或该区域内的非建制领土建制,并且由于排除、兼并或建制,董事会中的代表不再反映该区域内的人口分布时,董事会应重新分配其成员人数。每当县选举官员告知董事会最新官方人口普查表明需要重新分配时,董事会也应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