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01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VTA(圣克拉拉谷交通管理局)从美国政府机构或公共机构获得捐款、赠款或贷款等财政援助,用于公共交通和运输项目。VTA可以与这些机构合作,根据任何适用的美国或加州法律,资助、建设、维护或运营这些设施。此外,VTA根据本法律发行的任何债务都被视为可转让票据,这意味着它在法律上可以转让或交易。

Section § 100171

Explanation

VTA(圣克拉拉谷交通局)可以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中设定的指导方针临时借用资金。

VTA可依照《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六条第 (6) 节的最后一段获取临时资金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