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5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故意损坏电报、电话、电力或燃气设施,他们必须向公司支付实际造成损害金额的三倍。这可以在有权审理此案的法院强制执行。

任何人故意并恶意地对电报、电话、电力或燃气财产造成任何损害的,须向该公司承担三倍于因此所遭受实际损害的赔偿责任,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追偿。

Section § 795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因疏忽大意损坏或毁坏了电报、电话、电力或燃气公司的设备,他们必须支付所有的维修或更换费用。这包括人工、材料和其他相关费用。公司会按照特定的会计规定来计算这些费用。如果船只拖锚或以其他方式损坏了这些公司的水下电缆或管道,船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Section § 79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电报、电话、电力或燃气公司希望就其水下电缆或燃气管道的损坏索赔,它们必须首先在电缆或管道所在的水域岸边设置标记。简而言之,除非这些公司已标记出其水下基础设施的位置,否则它们无法获得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