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协会获得或为其获得的财产,属于该非法人协会所有,而非其成员个人所有。
一般规定财产
Section § 18115
如果一个非法人协会想要购买、出售或对房地产设定法律权利(如抵押),必须由会长和秘书、担任类似职务的高级职员,或由协会通过正式决议授权的人来办理。
非法人协会 不动产权益 取得
Section § 18120
这项法律允许非法人协会在其拥有不动产权益的县正式备案一份“授权声明”。这份声明会明确指出哪些人有权代表协会处理不动产事务。如果协会想要更改或取消这项授权,可以通过备案新的声明或撤销文件来完成。与协会进行交易的买家或贷款人可以假定备案的授权是有效的,除非该授权已被合法质疑或撤销。如果在任何不动产交易发生之前,授权受到质疑或被撤销,那么这种有效性的推定就不再适用。
(a)CA 公司法 Code § 18120(a) 非法人协会可在其拥有不动产权益的县,备案一份经核实并确认的授权声明,其中应载明协会名称,以及代表协会有权获取、转让或设定不动产负担的高级职员及其他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身份。就本款而言,“授权声明”包括在另一县备案的声明的经认证副本。
(b)CA 公司法 Code § 18120(b) 非法人协会可通过在授权声明备案所在县备案以下任一文件来撤销授权声明:
(1)CA 公司法 Code § 18120(b)(1) 一份符合(a)款要求的新授权声明。新声明取代被撤销的声明。
(2)CA 公司法 Code § 18120(b)(2) 一份经核实并确认的、明示撤销授权声明的文件。
(c)CA 公司法 Code § 18120(c) 对于根据(a)款备案了授权声明的县内协会不动产的善意转让人、购买人或有偿设定负担人,应具有决定性推定,即声明中指定的人员有权代表协会获取、转让或设定不动产负担。
(d)Copy CA 公司法 Code § 18120(d)
(c)Copy CA 公司法 Code § 18120(d)(c)款规定的推定不适用,如果,在获取、转让或设定负担之前,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CA 公司法 Code § 18120(d)(1) 授权声明已被非法人协会撤销。
(2)CA 公司法 Code § 18120(d)(2) 声称是非法人协会成员、董事或高级职员的人员,在财产所在县备案一份经核实并确认的文件,声明该授权声明是错误或未经授权的。
非法人协会 不动产 备案
Section § 18122
如果一个未正式注册的团体拥有用于慈善目的的财产,他们必须遵守另一部具体法律中阐明的某些规定,这些规定涉及慈善机构如何管理其财产和募捐活动。
非法人协会 慈善目的 财产管理
Section § 18125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非法人协会通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取得、持有和管理财产,而第三方不得质疑其这样做的权力。然而,这项规定有例外。第三方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进行干预:(a) 他们希望在权利受到影响之前阻止未经授权的行为,并且知道该行为未经授权,(b) 正在进行解散协会的程序,或 (c) 如果涉及董事、高级职员或代理人的权限违反行为。
任何对非法人协会取得、持有、管理、质押、设定负担或转让不动产或动产权益的权力,或行使这些权力的方式的限制,不得在非法人协会或其成员与第三方之间主张,但以下程序除外:
(a)CA 公司法 Code § 18125(a) 旨在禁止未经授权的行为或未经授权行为的继续的程序,其中第三方尚未取得会因禁令而受到不利影响的权利,或者在未经授权行为发生时,第三方实际知晓该行为未经授权。
(b)CA 公司法 Code § 18125(b) 旨在解散非法人协会的程序。
(c)CA 公司法 Code § 18125(c) 针对非法人协会的董事、高级职员或代理人违反其权限的行为提起的程序。
非法人协会 不动产 动产
Section § 18130
当一个非法人团体解散时,它必须首先支付或安排支付所有债务。接着,因特定条件需要返还的资产应相应处理。之后,任何信托持有的资产应按照信托规定进行分配。最后,任何剩余资产将按照团体的章程规定进行分配;如果章程没有规定,则平均分配给现有成员。
非法人协会 事务清算 资产分配
Section § 1813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非法人协会欠别人钱或需要赔偿,受害人可以尝试向在协会资产分配时收到这些资产的人追讨赔偿。但是,收到资产的人只需承担不超过其所获资产价值的责任。此外,任何追回这些资产的索赔或诉讼,必须在诉讼时效规定的期限内,或在协会解散后四年内提起,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四年期限不适用于确认所有权之诉,这类诉讼涉及财产所有权纠纷。
(a)CA 公司法 Code § 18135(a) 尽管有第18260条规定,对非法人协会的诉因可对根据第18130条规定获得分配资产的人强制执行。本条规定的责任应限于分配给该人的资产价值或该人对非法人协会索赔的按比例份额,以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b)CA 公司法 Code § 18135(b) 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应在以下日期中较早者之前提起:
(1)CA 公司法 Code § 18135(b)(1) 适用于该诉因的诉讼时效届满。
(2)CA 公司法 Code § 18135(b)(2) 非法人协会解散后四年。本款不适用于确认所有权之诉。
非法人协会 资产分配 接收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