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410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加利福尼亚州的非法人协会如何解散。首先,如果团体的章程包含解散计划,则应遵循该计划。如果没有,则需要获得拥有投票权成员的多数票。如果团体已停止活动至少三年,则理事会或前任理事会成员可以解散它。此外,如果运营已停止,法院可以下令解散。

非法人协会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解散:
(a)CA 公司法 Code § 18410(a) 如果协会的管理文件规定了解散方法,则按照该方法解散。
(b)CA 公司法 Code § 18410(b) 如果协会的管理文件未规定解散方法,则通过协会多数表决权的赞成票解散。
(c)CA 公司法 Code § 18410(c) 如果协会的运营已中止至少三年,则由理事会解散;如果协会没有现任理事会,则由其上一任理事会的成员解散。
(d)CA 公司法 Code § 18410(d) 如果协会的运营已中止,则通过法院命令解散。

Section § 18420

Explanation
当一个非法人协会开始解散时,董事会或成员必须迅速处理好各项事务。这包括偿还债务、收取应收的款项,并采取必要的步骤来结束事务并按照法律的另一条款所述分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