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不适用于下列任何人员:
(a)CA 公司法 Code § 18055(a) 公司。
(b)CA 公司法 Code § 18055(b) 政府或政府下属部门或机构。
(c)CA 公司法 Code § 18055(c) 合伙企业或合资企业。
(d)CA 公司法 Code § 18055(d) 有限责任公司。
(e)CA 公司法 Code § 18055(e) 受章程或细则管辖的劳工组织、劳工联合会、劳工理事会或劳工委员会。在本款中,“劳工组织”指任何形式的组织,或任何机构或雇员代表委员会或计划,其中雇员参与,并且其目的(全部或部分)是与雇主就申诉、劳资纠纷、工资、薪酬标准、工作时间或工作条件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