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员仅在发出通知并举行听证后,认定以下所有事项时,方可批准取得被许可人控制权的申请:
(a)CA 公司法 Code § 28551(a) 申请人及其董事和高级职员品格良好且财务状况稳健。
(b)CA 公司法 Code § 28551(b) 有理由相信,如果申请人取得被许可人的控制权,申请人将遵守本分部以及根据本分部发布的任何法规或命令的所有适用规定。
(c)CA 公司法 Code § 28551(c) 申请人对被许可人的业务、公司结构或管理作出的任何重大变更计划(如有),不会损害被许可人或其合格投资者的安全性与稳健性,也不会损害公众便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