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专员权力
Section § 25530
这项法律允许一位被称为“专员”的政府官员,对任何违反加州公司法的人采取行动。如果有人正在、即将或已经违反这些法律,专员可以请求法院制止非法活动或强制遵守。法院可以根据需要指定一个中立方来控制违法者的业务或资产。这个中立方甚至可以代表该业务做出决策,例如申请破产。其他方不能因专员或被指定的第三方根据法院命令履行职责而起诉他们。此外,如果符合公共利益,专员可以寻求额外的补救措施,例如赔偿(restitution),即违法者可能需要向受害者偿还或返还资金。如果法院命令赔偿,它就变得像一项民事金钱判决,受害者可以强制执行以获得赔偿,并采取措施确保公平支付。
Section § 25530.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违反了某些证券法规,法院可以禁止他们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这种禁令可以是永久性的,也可以是针对特定期限的,并且可以是绝对的或附带某些条件的。这一决定取决于该人的行为是否表明他们不适合担任此类职务。
Section § 25531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调查是否有人可能违反金融法规。他们可以查阅经纪人或顾问的业务记录,并保管这些文件最多30天,但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移除。在调查期间,专员可以要求人们作证并出示文件。如果有人拒绝配合,法院可以强制他们合作。即使你的证词可能让你自证其罪,你也必须提供,但你不会因为那份特定的证词而被起诉,除非你在宣誓后撒谎。
Section § 25532
本条规定,如果证券未达到某些法律资格或要求,专员可以叫停其出售。如果有人在没有适当许可的情况下充当经纪自营商或投资顾问,专员也可以命令他们停止。此外,如果有人违反证券法律或法规,专员有权发布命令以防止进一步的违规行为。如果认为符合公共利益,专员可以为受损者寻求赔偿。个人在收到此类命令后有权在30天内要求听证,如果他们不提出听证,该命令将成为最终命令。专员可以通过法院系统强制执行这些命令,法院可以对不遵守命令的行为进行处罚。
Section § 25533.5
这项法律规定,当发出停止并禁止令时,必须将副本发送给司法部长以及相关人员居住或工作的当地地方检察官。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发送该命令,加利福尼亚州及其官员将不承担责任,也不会因此被起诉。
Section § 25534
如果证券被发现非法出售或发行,专员可以要求在证券凭证上添加关于转让限制的警告。发行人必须立即添加此警告。如果受影响方不同意,他们可以请求听证,听证必须在 15 个工作日内举行,除非另有约定。如果听证未在此时间内举行,该命令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