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有限合伙法合伙人行为
Section § 15910.01
这项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对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提起法律诉讼,以维护其权利或保护其利益。但是,合伙人必须证明他们个人已经或可能受到损害,而不仅仅是合伙企业遭受了损害。提起此类法律诉讼的时机和规则由其他法律决定,一旦法律时效已过,即使在合伙企业解散过程中,合伙人也不能再提出旧的索赔。
Section § 15910.02
如果你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你可以在两种情况下代表该合伙企业提起诉讼(这被称为派生诉讼):第一,如果你已经要求普通合伙人提起诉讼但他们拖延太久;第二,如果要求他们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不会起作用(即徒劳的)。
Section § 15910.03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谁可以代表合伙企业提起派生诉讼。通常,要这样做,你必须在诉讼开始时是合伙人,并且要么在问题发生时就是合伙人,要么从当时是合伙人的人那里合法地获得了合伙人身份。然而,即使你不符合这些规定,如果能证明有充分的理由,法院仍可能允许你继续诉讼,例如:有强有力的案情、没有其他类似的诉讼存在、你在知晓不当行为之前获得了权益、被告可能会保留不法所得,以及合伙企业不会从结果中获得不当利益。
Section § 15910.04
Section § 15910.0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提起诉讼并胜诉,那么诉讼获得的任何金钱或利益都属于该合伙企业,而不是你个人。如果你碰巧收到了这些利益,你需要立即将其交给合伙企业。但是,如果你确实胜诉了,法院可以确保你从合伙企业获得的款项中报销合理的开支,比如律师费。
Section § 15910.06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在针对有限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的派生诉讼中,要求原告缴纳保证金的程序。如果合伙企业或合伙人认为诉讼不会给他们带来好处,或者他们没有参与相关问题,他们可以提出此要求。法院随后决定原告是否必须缴纳最高五万美元 ($50,000) 的保证金,以支付合伙企业的法律费用。如果原告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诉讼可能会被驳回。提出保证金动议会暂停案件,直至裁决作出后10天。如果保证金已提前缴纳,则任何与保证金相关的动议都将被驳回,且不再需要额外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