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702.01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加州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LLC),一人或多人可以签署并向州务卿提交组织章程。这些章程必须声明有限责任公司旨在从事任何合法活动,并提供公司的名称、主要办事处地址、邮寄地址(如果与主要办事处地址不同),以及初始的法律文书送达代理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将由经理管理或仅由一名经理管理,也必须在章程中说明。一旦备案,有限责任公司即正式成立。如果备案费用未能支付,州务卿在发出两次通知后可以撤销备案。此外,备案章程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有义务按照特许权税委员会的规定支付年度税。

(a)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a) 一人或多人可作为发起人,通过签署并向州务卿提交其规定的组织章程,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b)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b) 组织章程应载明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b)(1) 一项声明,说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宗旨是从事根据本篇规定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
(2)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b)(2)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该名称应符合第17701.08条的规定。
(3)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b)(3) 初始主要办事处的街道地址,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邮寄地址(如果与初始主要办事处的街道地址不同)。
(4)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b)(4) 有限责任公司初始送达法律文书代理人的姓名和街道地址,该代理人须符合第17701.13条(c)款规定的资格。如果指定的是公司代理人,则仅需载明代理人的名称。
(5)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b)(5)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将由经理管理,组织章程中应包含对此的声明。
(6)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b)(6)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将仅由一名经理管理,组织章程中应包含对此的声明。
(c)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c) 在不违反第17701.12条(c)款的前提下,组织章程还可以包含任何其他不与法律相抵触的条款,除了(b)款要求的条款之外。
(d)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d) 有限责任公司在州务卿备案组织章程时成立。
(e)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e) 除本州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程序外,州务卿备案组织章程是确凿证据,表明发起人已满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条件。
(f)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f) 如果用于支付备案费的支票或其他汇款在提交时未获支付,州务卿可以撤销组织章程的备案,包括涉及转换的章程。在收到书面通知,告知所提交的支付款项未获兑付后的90天内,州务卿应向送达法律文书代理人或提交文书的人发出关于本款适用性的首次书面通知。此后,如果款项仍未通过银行本票或等值方式支付,州务卿应发出第二次书面撤销通知,撤销随即生效。第二次通知应在首次通知发出后20天或更长时间后发出。
(g)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1(g) 州务卿应在随(a)款项下备案组织章程的表格一同提供的教学材料中,包含一份通知,说明备案将使有限责任公司有义务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第17941条向特许权税委员会支付该纳税年度的年度税。该通知应每年更新,以明确税款的美元金额。

Section § 17702.02

Explanation

这部分法律解释了加州有限责任公司(LLC)如何修改其基础文件,即“组织章程”。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想要修订或完全重述其章程,需要向州务卿提交特定表格,详细说明现有信息和所有变更。修订在备案后生效,并且必须由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或成员签署。如果任何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知道章程中包含不正确的信息,他们必须迅速更新。但是,更改地址或送达代理人需要根据另一条款提交不同的表格。

(a)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a) 组织章程可随时修订或重述。
(b)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b) 为修订其组织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州务卿提交一份由州务卿规定用于备案的修订证明书,其中应载明以下所有信息:
(1)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b)(1) 有限责任公司的现有名称。
(2)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b)(2) 州务卿为该有限责任公司设定的档案编号。
(3)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b)(3) 该修订对最近一次修订或重述后的组织章程所做的更改。
(c)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c) 为重述其组织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州务卿提交一份由州务卿规定用于备案的、标题为“重述组织章程”的表格,其中应酌情载明以下信息:
(1)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c)(1) 有限责任公司的现有名称以及州务卿为该有限责任公司设定的档案编号。
(2)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c)(2) 截至备案日修订后的组织章程的完整文本,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第17702.09条提交了信息声明,则不应列出初始街道地址、初始邮寄地址以及初始送达传票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d)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d) 受第17701.12条(c)款和第17702.05条(c)款的约束,组织章程的修订或重述在州务卿备案后生效,并应由经理管理型有限责任公司至少一名经理或成员管理型有限责任公司至少一名成员正式签署,除非组织章程规定了更多人数。
(e)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e) 如果成员管理型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或经理管理型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知道已备案的组织章程中的任何信息在备案时是不准确的,或因情况变化而变得不准确,该成员或经理应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e)(1) 促使章程得到修订。
(2)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e)(2) 如适用,根据第17701.14条向州务卿提交信息声明或根据第17702.06条提交更正证明书以供备案。
(f)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2(f) 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根据(b)款修订其组织章程或根据(c)款重述其组织章程,以更改其主要办事处、邮寄地址、送达传票代理人或其送达传票代理人的地址。为更改该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应根据第17701.14条向州务卿提交信息声明以供备案。

Section § 17702.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有限责任公司(LLC)提交给州务卿的重要文件应由谁签署。通常,文件应由获得公司授权的人员签署。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时,至少一名设立人必须签署。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已解散且没有成员,则应由负责清算事务的人员签署。如果某些设立人已故或无行为能力,其个人代表可以代为签署。对于注销和更正文件,应由原始签署人或代理人签署。这些文件的副本可以在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如果州务卿退回文件并指出其不符合规定,律师可以在重新提交时说明该文件为何应被批准。

(a)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3(a) A record delivered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filing pursuant to this title shall be signed as follows:
(1)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3(a)(1) Except as otherwise expressly provided in this title and in this subdivision, a record signed on behalf of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shall be signed by a person authorized by th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2)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3(a)(2)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s initial articles of organization shall be signed by at least one person acting as an organizer.
(3)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3(a)(3) A record filed on behalf of a dissolved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that has no members shall be signed by the person winding up th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s activities or a person appointed under Section 17707.04 to wind up those activities.
(4)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3(a)(4) A certificate of cancellation under Section 17707.02 shall be signed by each organizer that signed the initial articles of organization, but a personal representative of a deceased or incompetent organizer may sign in the place of the decedent or incompetent.
(5)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3(a)(5) A certificate of cancellation under Section 17707.08 shall be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paragraph (1) of subdivision (b) of Section 17707.08.
(6)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3(a)(6) A certificate of correction shall be executed in the same manner in which the record being corrected was required to be executed.
(b)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3(b) Except as otherwise expressly provided in this title and in subdivision (a), any record filed under this title may be signed by an agent.
(c)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3(c)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may record in the office of the county recorder of any county in this state, and county recorders, on request, shall record a certified copy of th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articles of organization and any exhibit or attachment, or any amendment or correction thereto, that has been filed in the office of the Secretary of State. A foreign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may record in the office of the county recorder of any county in the state a certified copy of the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of the foreign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or any amendment thereto, that has been filed in the office of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he recording shall create a conclusive presumption in favor of any bona fide purchaser or encumbrancer for value of th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real property located in the county in which the certified copy has been recorded, of the statements contained therein.
(d)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3(d) If the Secretary of State determines that an instrument submitted for filing or otherwise submitted does not conform to the law and returns it to the person submitting it, the instrument may be resubmitted accompanied by a written opinion of a member of the State Bar of California submitting the instrument or representing the person submitting it, to the effect that the specific provisions of the instrument objected to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do conform to law and stating the points and authorities upon which the opinion is based. The Secretary of State shall rely, with respect to any disputed point of law, other than the application of Sections 17701.08, 17701.09, 17708.02, and 17708.03, upon that written opinion in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instrument conforms to law. The date of filing in that case shall be the date the instrument is received on resubmission.

Section § 17702.0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本应签署并向加州州务卿提交一份文件但未这样做,受此影响的其他人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法院可以命令该人签署或提交文件,或者允许文件在未签署的情况下备案。此外,如果寻求法院帮助的人并非与该文件相关的公司,他们必须将该公司列为法律诉讼的当事人。

Section § 17702.05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如何向加州州务卿提交商业记录以供批准和备案。记录需要一个清晰的标题来解释其目的,并且必须遵守州政府的提交规定。一旦提交并支付费用,除非不符合法律规定,否则记录将被备案。人们可以请求并支付费用以获取记录的认证副本。大多数记录可以选择一个延迟的生效日期,但该日期不得晚于备案日期90天。如果选择了延迟生效,可以在生效前通过证书取消。对于合并,如果当事人改变主意,只需其中一方提交取消文件。如果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记录或合并将在计划日期生效。

(a)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5(a) 根据本篇规定,经授权或要求提交给州务卿备案的记录,应注明记录的用途,采用州务卿允许的介质形式,并提交给州务卿。如果备案费已支付,除非州务卿认定该记录不符合适用法律,否则州务卿应备案该记录。
(b)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5(b) 经请求并支付所需费用后,州务卿应向请求人发送所请求记录的经认证副本。
(c)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5(c) 除原始组织章程外,以及第17701.14条和第17702.06条另有规定外,根据本篇规定提交给州务卿备案的记录可以指定延迟生效日期。受第17702.06条约束,州务卿备案的记录按以下方式生效:
(1)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5(c)(1) 如果记录未指定延迟生效日期,则在记录备案之日生效,以州务卿在记录上批注的日期为证。
(2)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5(c)(2) 如果记录指定了延迟生效日期,则在记录中指定的日期生效。记录中指定的延迟生效日期不得晚于记录备案日期90天。
(d)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5(d) 对于延迟生效日期的情况,该文书可以通过一份声明其已通过适当行动被撤销且无效的证书来阻止其生效。该证书应以与原始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并应在延迟生效日期之前备案。
(e)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5(e) 对于合并协议或合并证书,撤销先前备案的证书只需由合并的其中一方当事人签署。如果未备案撤销证书,该文书在指定日期生效。

Section § 17702.06

Explanation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LLC)或外国有限责任公司发现他们提交给州务卿的文件有错误或不准确之处,他们可以提交一份“更正证书”来修正这些问题。这份更正表格不能设定一个延迟的生效日期,并且必须包含具体信息,例如公司的当前名称、原始文件的标题和日期、错误详情以及必要的更正。更正文件的程序应遵循与原始文件相同的签署规定。一旦更正文件备案,它就如同从一开始就是正确的,除非有人依赖了未更正的版本并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a)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6(a) 有限责任公司或外国有限责任公司可向州务卿提交一份由州务卿规定的更正证书,以更正该有限责任公司或外国有限责任公司此前已提交给州务卿并由州务卿备案的记录,如果该记录在备案时包含不准确信息或签署有缺陷。
(b)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6(b) 根据(a)款提交的更正证书不得规定延迟生效日期,且应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6(b)(1) 说明该有限责任公司或外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当前名称以及州务卿的档案编号。
(2)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6(b)(2) 描述待更正文件的标题,包括其备案日期。
(3)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6(b)(3) 列明待更正文件的各方名称。
(4)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6(b)(4) 明确不准确的信息及其不准确的原因,或签署存在缺陷的方式。
(5)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6(b)(5) 更正有缺陷的签署或不准确的信息。
(c)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6(c) 更正证书的签署方式应与被更正记录被要求签署的方式相同。
(d)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6(d) 经州务卿备案后,根据(a)款提交的更正证书自该证书所更正记录的生效日期起追溯生效,但对于此前依赖未更正记录并会因追溯效力而受到不利影响的人,该声明自备案时起生效。

Section § 17702.07

Explanation

如果在加州州务卿处备案的记录包含不正确信息,任何因依赖该信息而受损的人,可以向明知故犯签署该记录的人,或者向有限责任公司中那些有足够时间纠正错误但未纠正的特定成员或经理寻求赔偿。如果公司的运营协议将维护记录准确性的责任分配给特定成员,则只有这些成员承担责任,被免除此职责的成员则不承担。此外,任何签署这些记录的人都必须在伪证罪处罚下确认其信息的准确性。

(a)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7(a) 根据本篇提交给州务卿备案并由州务卿备案的记录如果包含不准确信息,因依赖该信息而遭受损失的人可以向以下人员追偿损失赔偿:
(1)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7(a)(1) 签署该记录,或促使他人代表该人签署该记录,且在签署时明知信息不准确的人。
(2)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7(a)(2) 受(b)款约束,成员管理型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或经理管理型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7(a)(2)(A) 该记录是代表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备案的。
(B)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7(a)(2)(B) 该成员或经理在信息被依赖之前有足够合理的时间获悉信息不准确,以便在该依赖发生之前,该成员或经理能够合理地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i)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7(a)(2)(B)(i) 根据第17702.02条进行修订。
(ii)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7(a)(2)(B)(ii) 根据第17702.04条提交申请。
(iii)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7(a)(2)(B)(iii) 根据第17701.14条向州务卿提交信息声明或根据第17702.06条提交更正证明。
(b)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7(b) 如果成员管理型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协议明确免除某成员维护代表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篇提交给州务卿备案的记录中所含信息准确性的责任,并将该责任施加于一个或多个其他成员,则(a)款第(2)项所述的责任适用于那些其他成员,而不适用于运营协议免除责任的成员。
(c)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7(c) 签署根据本篇授权或要求提交备案的记录的个人,在伪证罪处罚下确认记录中所述信息准确无误。

Section § 17702.09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所有有限责任公司(LLC),包括在加州经营的本地和外国公司,向州务卿提交一份信息声明。他们需要在首次注册后的90天内以及此后每两年提交一次。该声明必须包含公司名称、档案编号、地址、经理或成员的姓名以及主要业务类型等详细信息。如果公司愿意,可以选择通过电子邮件而非普通邮件接收通知。如果任何信息发生变化,特别是关于代理人的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交一份更新的声明。如果提交的表格缺少必要信息,州务卿将退回要求更正。本节于2022年1月1日或州政府的“商业互联”系统实施之日(以较早者为准)生效。

(a)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 每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每一在本州注册从事州内业务的外国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其原始组织章程备案或注册从事州内业务后90天内,以及此后每两年在适用的备案期内,向州务卿提交一份由州务卿规定的信息声明,其中包含:
(1)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1)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和州务卿的档案编号;如果是外国有限责任公司,则为该外国有限责任公司被授权在本州从事州内业务的名称,以及其根据其法律组建的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2)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2) 根据第17701.13节规定必须维持的、在本州用于送达传票的代理人的名称和街道地址。如果指定的是公司代理人,则只需列出代理人的名称。
(3)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3) 其主要办事处的街道地址。如果是外国有限责任公司,则为其在本州的主要营业办事处的街道地址(如有);如果是国内有限责任公司,则为根据第17701.13节规定必须维持的办事处的街道地址。
(4)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4) 有限责任公司或外国有限责任公司的邮寄地址,如果与其主要办事处或在本州的主要营业办事处的街道地址不同;或者,如果是国内有限责任公司,则为根据第17701.13节规定必须维持的办事处的街道地址。
(5)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5) 根据组织章程或运营协议任命或选出的任何经理的姓名和完整的营业或居住地址,以及首席执行官(如有)的姓名和完整的营业或居住地址;如果未选出或任命经理,则为每位成员的姓名和营业或居住地址。
(6)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6)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或外国有限责任公司选择通过电子邮件而非美国邮政邮件接收州务卿的续期通知和任何其他通知,则该有限责任公司或外国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供一个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用于该有限责任公司或外国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指定接收这些通知的代表。
(7)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7) 构成有限责任公司或外国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活动的一般业务类型,例如,飞机制造商、酒类批发商或零售百货商店。
(8)Copy 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8)
(A)Copy 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8)(A) 对于经理管理型有限责任公司或经理管理型外国有限责任公司,一份声明,说明是否有任何经理因违反任何工资令或劳工法典规定而持有劳工标准执行司或法院发出的未决最终判决,且无上诉待决。
(B)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8)(A)(B) 对于成员管理型有限责任公司,一份声明,说明是否有任何成员因违反任何工资令或劳工法典规定而持有劳工标准执行司或法院发出的未决最终判决,且无上诉待决;除非根据第17701.10节(d)款,书面运营协议将为公司业务和事务目的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的成员限制为一名或多名特定成员,在这种情况下,该声明仅需针对该名或多名特定成员。
(C)CA 公司法 Code § 17702.09(a)(8)(A)(C) 对于不由经理管理的外国有限责任公司,一份声明,说明是否有任何成员因违反任何工资令或劳工法典规定而持有劳工标准执行司或法院发出的未决最终判决,且无上诉待决;除非该成员并非为公司业务和事务目的而作为外国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该声明仅需针对作为外国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的成员。

Section § 17702.1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文件如何正式提交给加州州务卿。当州务卿收到附带费用的文件时,该文件即在该日期提交,除非提交人要求延迟最多 90 天,或者该文件需要与其他文件提交进行协调。文件也可以在请求的未来特定日期提交,前提是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请求,即使该请求日期是周末或节假日。提交后,州务卿可以将文件拍摄成缩微胶片或以数字方式存储,然后销毁原件,这些副本可以在法庭上用作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