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510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公司必须保存准确的记录,包括财务账簿、会议记录以及包含成员联系方式的成员名单。这些记录应以易于阅读并在需要时可转换为纸质形式的方式保存。这些记录的纸质版本在作为证据时被视为有效,与原始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前提是它们是准确的副本。

(a)CA 公司法 Code § 9510(a) 各公司应保存:
(1)CA 公司法 Code § 9510(a)(1) 充分且正确的账簿和会计记录。
(2)CA 公司法 Code § 9510(a)(2) 其成员、董事会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3)CA 公司法 Code § 9510(a)(3) 载明其成员姓名、地址以及各自所持会员类别的成员记录。
(b)CA 公司法 Code § 9510(b) 该等会议记录及其他账簿和记录应以书面形式保存,或以任何其他可转换为清晰可辨的有形形式保存,或以上述形式的任意组合保存。当会议记录及其他账簿和记录以可转换为清晰可辨纸质形式的方式保存时,该等会议记录及其他账簿和记录所转换成的清晰可辨纸质形式应可作为证据采纳,并为所有其他目的所接受,其效力与包含相同信息的原始纸质记录相同,前提是该纸质形式准确地反映了该记录。

Section § 9511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公司的成员,您可以查看并复制所有成员的姓名、地址和投票权列表。您只需提前五(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请求,并且有一个与您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身份相关的正当理由,除非章程或细则另有规定。

Section § 9512

Explanation

在加州,除非公司章程或附则另有规定,公司成员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议纪要。成员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且查阅时间应合理,查阅目的须与该成员在公司的利益有正当关联。

除章程或附则另有规定外,公司成员、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会计账簿和记录以及议事记录,应在任何成员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后,在任何合理时间开放供查阅,但查阅目的须与该成员的利益合理相关。

Section § 95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公司董事在合理情况下查看和复制公司记录和文件的权利。如果与他们作为董事的职责相关,他们还可以检查公司的实物财产。

每位董事均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查阅和复制各类账簿、记录和文件,并查阅其作为董事所在公司的实物财产,但目的须与该董事的董事权益合理相关。

Section § 951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合法要求查阅公司记录但被拒绝,高级法院可以介入。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要求,或者指派专家审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记录和财产。所有公司高管和代理人都必须配合调查,提供必要文件,否则可能因藐视法庭而受到处罚。这项审计或调查的费用通常由提出要求的人承担,除非法院裁定应由公司支付。

(a)CA 公司法 Code § 9514(a) 拒绝根据本章提出的合法查阅要求后,有管辖权的县高级法院,或保存相关账簿或记录的县的高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要求或查阅权,并附加公正和适当的条件;或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指定一名或多名合格的检查员或独立会计师,审计在本州保存的财务报表,并调查在本州保存记录的任何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无论是国内公司还是外国公司)的财产和资金,并按照法院指示的方式提交报告。
(b)CA 公司法 Code § 9514(b) 公司的所有高级职员和代理人,应当向如此指定的检查员或会计师提供其保管或控制下的所有账簿和文件,否则将受到藐视法庭的处罚。
(c)CA 公司法 Code § 9514(c) 调查或审计的所有费用应由申请人承担,除非法院命令由公司支付或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