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140

Explanation

加州的公司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只要遵守其章程、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要求,就拥有与个人相似的权利。他们的一些权力包括更改公司印章;管理公司章程;在其他地方开展业务;处理自己的债务工具;发行会员资格;提供员工福利和保险;收取费用;向慈善机构和其他有益事业捐款;签订合同和管理资金;与其他组织合作;担任受托人;经营营利性业务;以及在特定条件下补偿某些宗教工作者。此外,在自然灾害或袭击等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持运作,例如调整领导层、迁移办公地点以及以灵活方式举行董事会会议。在这些时期内,任何善意行为都不会导致董事或高级职员承担责任。

受限于章程或公司章程中包含的任何限制,并遵守本部门的其他规定以及任何其他适用法律,公司在开展其活动时,应拥有自然人的一切权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力:
(a)CA 公司法 Code § 9140(a) 采用、使用并可随意更改公司印章,但未加盖印章不影响任何文书的有效性。
(b)CA 公司法 Code § 9140(b) 制定、修改和废止公司章程。
(c)CA 公司法 Code § 9140(c) 在任何其他州、领地、属地或外国取得开展其活动的资格。
(d)CA 公司法 Code § 9140(d) 发行、购买、赎回、接收、取得或以其他方式获取、拥有、出售、出借、交换、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使用以及以其他方式处理其自身的债券、公司债券、票据和债务证券。
(e)CA 公司法 Code § 9140(e) 发行会员资格。
(f)CA 公司法 Code § 9140(f) 支付养老金,并为其任何或所有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以及为其或其任何子公司、关联或相关公司提供服务的人员设立并实施养老金、递延薪酬、储蓄、节俭以及其他退休、激励和福利计划、信托和规定,并为这些计划、信托或规定的任何受托人提供赔偿并购买和维持保险。
(g)CA 公司法 Code § 9140(g) 征收会费、评估费和费用。
(h)CA 公司法 Code § 9140(h) 为公共福利或社区基金、医院、慈善、教育、科学、公民、宗教或类似目的进行捐赠。
(i)CA 公司法 Code § 9140(i) 承担义务,签订合同,包括担保或保证合同,承担债务,借入或贷出资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其信用,并通过抵押、质押或以其全部或部分财产和收入的其他形式的产权负担来担保其任何义务、合同或债务。
(j)CA 公司法 Code § 9140(j) 与他人参与任何合伙、合资或其他形式的协会、交易或安排,无论此类参与是否涉及与他人共享或向他人委托控制权。
(k)CA 公司法 Code § 9140(k) 作为公司主要目的附带的任何信托的受托人,并接收、持有、管理、交换和支出受该信托约束的资金和财产。
(l)CA 公司法 Code § 9140(l) 开展营利性业务,并将业务活动产生的任何利润用于其可合法从事的任何活动。
(m)CA 公司法 Code § 9140(m) 支付任何在1975年1月1日之前在本州为公司提供服务且此前未获支付的人员所提供服务的合理价值,该人员是在宗教组织的指导下,根据该组织的宗教教义全职提供此类服务的。该人员应至少五年内完全依赖该宗教组织获得其经济支持。如果该人员或宗教组织书面放弃此类服务的报酬支付或收取,则不应进行支付。可以向该宗教组织支付款项,以补偿其对提供此类服务的人员的维持费用,并协助其提供未来的支持和维持;但是,支付款项不得来自任何由除成员、成员直系亲属以及提供服务所依据的宗教组织的附属宗教组织之外的任何个人、组织或政府机构捐赠给公司或可追溯到其捐赠的资金或资产。
(n)Copy CA 公司法 Code § 9140(n)
(1)Copy CA 公司法 Code § 9140(n)(1) 在紧急情况发生前或发生期间,采取以下一项或两项必要行动以开展公司的业务运营和事务,除非紧急章程根据第9151条(g)款另有规定:
(A)CA 公司法 Code § 9140(n)(1)(A) 修改继承顺序,以适应因紧急情况导致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丧失行为能力。
(B)CA 公司法 Code § 9140(n)(1)(B) 迁移主要办事处,指定替代主要办事处或区域办事处,或授权高级职员这样做。
(2)CA 公司法 Code § 9140(n)(2) 在紧急情况期间,采取以下一项或两项必要行动以开展公司的业务运营和事务,除非紧急章程根据第9151条(g)款另有规定:
(A)CA 公司法 Code § 9140(n)(2)(A) 在无法按照公司章程或第9211条规定的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时,以当时情况下任何可行的方式向一名或多名董事发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告和广播。
(B)CA 公司法 Code § 9140(n)(2)(B) 认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一名或多名公司高级职员为董事,按级别顺序,同级别内按资历顺序,以达到该会议的法定人数。
(3)CA 公司法 Code § 9140(n)(3) 预见或发生紧急情况时,董事会可采取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以应对紧急情况、减轻紧急情况的影响,或遵守合法的联邦和州政府命令,但不得采取任何需要成员投票的行动,除非在紧急情况发生前已获得成员所需的投票。
(4)CA 公司法 Code § 9140(n)(4) 根据本款,预见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善意采取的任何行动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且不得用于追究公司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的责任。
(5)CA 公司法 Code § 9140(n)(5) 就本款而言,“紧急情况”指以下任何事件或情形,因此,且仅在此期间,无法轻易召集公司董事会法定人数以采取行动:
(A)CA 公司法 Code § 9140(n)(5)(A) 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飓风、龙卷风、风暴、洪水、风浪、海啸、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暴风雪、干旱、流行病、大流行病或疾病爆发,或,无论原因如何,任何火灾、洪水或爆炸。
(B)CA 公司法 Code § 9140(n)(5)(B) 本州之敌对本州或本州境内或对其居民公共安全的袭击,或美利坚合众国之敌对国家实施的袭击,或本州收到联邦政府的警告,表明任何此类敌方袭击可能或即将发生。
(C)CA 公司法 Code § 9140(n)(5)(C) 恐怖主义行为或其他人为灾难,导致异常程度的人员伤亡、损害或破坏,严重影响基础设施、环境、经济、政府职能或人口,包括但不限于大规模疏散。
(D)CA 公司法 Code § 9140(n)(5)(D) 本州州长(包括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五条第10款和《政府法典》第12058节担任州长的任何人)或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宣布的紧急状态。

Section § 914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对于公司而言,其章程中或成员、高级职员或董事权力上的某些限制,通常不应成为外部人士关注的问题,除非采取特定的法律行动。具体来说,如果有人想阻止公司做不该做的事情,或者对高级职员或董事如何行使权力提出质疑,这些争议将在特定的法律诉讼中处理。此外,如果公司签订的合同或财产转让经董事会批准或符合高级职员的权限,那么该合同或转让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即使其中一些部分尚未完成。

Section § 91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特定个人或团体,例如公司、其成员、高级职员或董事,在涉及公司资产的信托被违反时采取法律行动。如果与此类信托问题相关的合同需要取消,则必须满足特定条件,例如所有合同当事方都参与诉讼并确保公平。对于宗教公司,其资产不被视为以信托形式持有,除非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或者捐赠人在捐赠时明确指定了信托。此外,宗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信托可以修改,除非与税法冲突。

(a)CA 公司法 Code § 9142(a) 尽管有第9141条规定,以下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以禁止、纠正、获得损害赔偿或以其他方式补救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所依据的信托的违反:
(1)CA 公司法 Code § 9142(a)(1) 公司、成员或前成员以公司名义主张权利,但就本款而言,第5710条的规定应适用于此类诉讼。
(2)CA 公司法 Code § 9142(a)(2) 公司高级职员。
(3)CA 公司法 Code § 9142(a)(3) 公司董事。
(4)CA 公司法 Code § 9142(a)(4) 对受该信托约束的资产拥有复归权、合同权益或财产权益的人。
(b)CA 公司法 Code § 9142(b) 在本条规定的诉讼中,法院不得撤销或禁止履行合同,除非:
(1)CA 公司法 Code § 9142(b)(1) 合同的所有当事方均为诉讼当事方;
(2)CA 公司法 Code § 9142(b)(2) 合同任何一方均未善意且在未实际知悉限制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或依赖合同放弃价值;并且
(3)CA 公司法 Code § 9142(b)(3) 这样做是公平的。
(c)CA 公司法 Code § 9142(c) 宗教公司的资产不应或不应被视为附有任何信托,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法定的还是普通法上的,除非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CA 公司法 Code § 9142(c)(1) 除非且仅限于,公司在收到资产时,其董事会通过决议明确承诺将这些资产作为信托持有。
(2)CA 公司法 Code § 9142(c)(2) 除非且仅限于,公司的章程或细则,或公司所属的上级宗教团体或总教会的管理文件明确规定。
(3)CA 公司法 Code § 9142(c)(3) 除非且仅限于,捐赠人在赠与或捐赠时以书面形式明确设立了信托。
(d)Copy CA 公司法 Code § 9142(d)
(c)Copy CA 公司法 Code § 9142(d)(c)款第(2)项所设立的信托,可通过不时修订设立信托的章程、细则或管理文件进行修改或解散。但是,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允许修订章程以删除或修改《税收和税法典》第214.01条所要求的条款,其程度超出法律另行允许的范围。

Section § 914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向一家公司捐款,并承诺这笔钱将用于特定目的,但公司却将其用于其他用途,那么捐款人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但是,在此之前,他们需要书面警告公司。如果公司无法或不宜按原计划使用捐款,董事会成员可以书面决定将其用于一般用途。然而,公职人员不能根据此规定提起诉讼。

(a)CA 公司法 Code § 9143(a) 尽管本部分有任何其他相反规定,当本部分所涵盖的、由与法人直接关联的人士捐赠给法人的财产,是基于明确声明将用于除支持法人一般活动之外的特定目的而捐赠的,且其使用方式与捐赠财产的特定目的相悖时,捐赠人或第9142条(a)款第(1)、(2)或(3)项所列的任何人士可提起诉讼,但前提是该人士在提起诉讼前,须书面通知法人,除非法人立即采取措施纠正任何不当挪用资金的行为,否则将提起诉讼。
(b)CA 公司法 Code § 9143(b) 如果法人将财产用于其捐赠的特定目的变得不切实际或不可能,或者法人的董事或成员真诚地明确认定并书面记录,捐赠财产的既定目的不再符合法人的政策或最佳利益,则法人的董事或成员可以真诚地批准或追认将该财产用于法人的普遍目的,而非其捐赠的特定目的。
(c)CA 公司法 Code § 9143(c) 公职人员不得根据本条以官方身份提起诉讼,即使是代表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