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和管理层行为规范
Section § 5231
本法律规定,公司董事必须以诚信、谨慎的态度,并以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履行职责,就像一个谨慎的人在相同职位上会做的那样。只要董事信任信息来源,并且没有理由相信信息有误,他们就可以信赖来自值得信赖且称职的员工、专业人士以及特定委员会的信息。如果董事遵循这些规定,除非他们违反了其他地方提及的特定法律,否则通常不会因未能履行职责而被追究责任。
Section § 5232
本条明确指出,董事在处理其他董事的选举或提名事宜时,其应尽的职责和应避免的行为,都受5231条法律的管辖。同时,本条也强调,这并不意味着要改变或限制5231条中更广泛的通用规定。
Section § 5233
本节涉及“关联交易”,即公司与一名或多名董事存在重大经济利益的交易。通常,这类交易除非符合特定标准,证明其对公司公平且有利,否则会存在问题。例外情况包括确定董事报酬,或作为善意慈善项目一部分的交易。在特定情况下,某些人,如司法部长或公司成员,可以就这些交易提起法律诉讼。如果此类交易被认定有问题,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命令董事返还所获得的任何利益或利润、归还财产,如果其行为带有不诚实意图,还可能面临损害赔偿。
Section § 523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家公司与另一实体进行商业交易,且一名或多名董事同时在这两家公司的董事会任职,那么仅仅因为这些董事的参与,该交易并不会自动成为问题。要使其有效,关于该交易和董事角色的重要事实必须向董事会充分披露并获得其批准,且这些董事不得参与投票。另外,如果未获得正式批准,该交易对公司而言也应该是公平的。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另一项具体法律(第 5233 节)所涉及的情况。
Section § 5235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董事或高级职员的薪酬。仅仅因为参与了薪酬决定,并不会使该支付无效,除非这对公司不公平。如有必要,董事会还必须遵守另一项政府法规中的某些规定。如果没有欺诈行为,对超额支付的任何责任仅限于超出合理金额的部分,外加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
Section § 5236
这项法律规定,公司通常不能向其董事或高级职员出借金钱或财产,除非获得总检察长的批准。但是,公司可以预支款项以支付合理的与工作相关的费用,只要这些费用无论如何都将获得报销。法律还允许公司为董事或高级职员支付人寿保险费用,前提是公司通过保单的死亡赔偿金或现金退保价值获得偿还。如果贷款偿还仅由保单的死亡赔偿金或现金价值担保,则必须有保障措施,以确保保单能够覆盖贷款成本。此外,如果为了留住高级职员而有必要,法律允许向购买房屋的高级职员提供贷款,只要该贷款由州内的财产担保。
Section § 5237
如果公司董事批准了某些损害公司的行为,例如不当分配资金、违反规定发放贷款或在公司解散期间处理不当资产,他们可能需要对公司承担个人责任。这意味着他们可能需要偿还损失的金额,包括利息和相关费用。如果董事在场但未投票反对这些行为,则被视为已批准。公司本身、债权人或总检察长可以对这些董事提起诉讼,以追回不当分派或损失。董事还可以向从其决定中获益的其他人追偿。
Section § 5238
本法律条款详细说明了加利福尼亚州的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保护其代理人(如董事和高级职员)免受因履行公务而产生的法律费用。如果这些代理人因其在公司中的角色而卷入法律诉讼,公司可以承担其辩护相关费用,前提是代理人真诚行事并以公司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如果代理人成功为自己辩护,公司必须赔偿其费用。然而,公司必须逐案决定是否赔偿,且不得与任何现有的公司规定或法院命令相抵触。此外,如果代理人违反特定法律或违反与慈善资产相关的义务,本条款不允许公司进行赔偿。公司还可以购买保险来保护代理人免受责任,但不能涵盖某些法律违规行为。
Section § 5239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您是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董事或执行官,只要您在履行职责时尽职尽责、真诚行事,没有鲁莽行为,并且曾努力购买责任保险,那么您将无需为因过失造成的金钱损失承担个人责任。作为志愿人员意味着您不收取报酬,但某些费用(如差旅费)除外。此外,非营利公司每年需要努力购买责任保险,特别是预算低于25,000美元的小型非营利组织。然而,本法律不保护免受总检察长提起的法律诉讼或某些其他法律条款的约束。需要注意的是,此规定仅适用于1988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