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10

Explanation
本条明确了管理非营利互助受益公司的法律名称,即《非营利互助受益公司法》。
本部分应称为并可引述为《非营利互助受益公司法》。

Section § 71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公司为任何合法目的而设立。但是,如果一家公司旨在将其所有资产专门用于慈善、宗教或公共活动,并且在解散时必须将其资产交给从事此类活动的人,那么它就不能根据法律的这一特定部分成立。

在不违反本州适用于特定类别公司或业务活动的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本部分为任何合法目的而成立;但其所有资产不可撤销地专门用于慈善、宗教或公共目的,并且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其章程或细则,在解散时必须将其资产分配给从事慈善、宗教或公共目的的个人或实体的公司,不得根据本部分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