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司法 Code § 12521(a) 公司可以出售、租赁、转让、交换、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但主要条款须满足以下条件:
(1)CA 公司法 Code § 12521(a)(1) 经董事会批准;以及
(2)CA 公司法 Code § 12521(a)(2) 除非该交易属于其日常经营活动,否则须经成员(第12224条)批准,无论是在董事会批准之前或之后,以及在交易之前或之后。
(b)CA 公司法 Code § 12521(b) 尽管已获得成员(第12224条)的批准,董事会仍可放弃拟议的交易,无需成员的进一步行动,但须受制于第三方的合同权利(如有)。
(c)CA 公司法 Code § 12521(c) 此类出售、租赁、转让、交换、转移或其他处置可以根据董事会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对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