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司法 Code § 12431(a) 任何成员不得被开除或暂停会籍,任何会籍不得被终止或暂停,除非按照符合本节要求的程序进行。不符合本节规定的开除、终止或暂停会籍应属无效。
(b)CA 公司法 Code § 12431(b) 任何开除、暂停会籍或终止会籍的行为必须本着诚信原则,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任何符合 (c) 或 (d) 款要求的程序均属公平合理,但法院在考虑暂停、终止或开除会籍的全部情况时,也可认定其他程序为公平合理。
(c)CA 公司法 Code § 12431(c) 如果发生以下所有情况,则程序是公平合理的:
(1)CA 公司法 Code § 12431(c)(1) 程序的规定已在章程或细则中列明,或此类规定的副本已按照章程或细则的要求每年发送给所有成员。
(2)CA 公司法 Code § 12431(c)(2) 它规定在开除、暂停会籍或终止会籍前15天发出事先通知,并说明理由。
(3)CA 公司法 Code § 12431(c)(3) 它提供机会让成员在开除、暂停会籍或终止会籍生效日期前不少于五天,由有权决定不进行拟议开除、终止或暂停会籍的人员或机构进行口头或书面陈述。
(d)CA 公司法 Code § 12431(d) 本节要求的任何通知可以通过任何合理计算以提供实际通知的方法发出。任何通过邮件发出的通知必须通过平信或挂号信寄送至公司记录中显示的成员的最后地址。
(e)CA 公司法 Code § 12431(e) 任何质疑开除、暂停会籍或终止会籍的诉讼,包括任何声称通知有缺陷的索赔,必须在开除、暂停会籍或终止会籍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如果此类诉讼成功,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命令任何其认为公平的救济,包括恢复会籍,但不得仅仅因为某人在投票时因被质疑的开除、暂停会籍或终止会籍而被不当排除,而撤销成员或董事会的任何投票,除非法院进一步认定该不当开除、暂停会籍或终止会籍是出于恶意,并且其目的和效果是故意将该成员排除在投票或举行投票的会议之外,从而影响投票结果。
(f)CA 公司法 Code § 12431(f) 本节仅规范开除、暂停会籍或终止会籍的程序,而不规范其实质性理由。基于违反成员合同权利或其他权利或以其他方式非法的实质性理由的开除、暂停会籍或终止会籍,不会因遵守本节规定而变得有效。
(g)CA 公司法 Code § 12431(g) 被开除、暂停会籍或会籍被终止的成员,仍须承担在开除、暂停会籍或终止会籍之前产生的任何费用、实际提供的服务或福利、会费、评估费或因合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