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仅包含多个县内非建制区域的区,区董事会可以通过选举产生,也可以由该区所在县的县政委员会任命。如果区董事会由县政委员会任命,他们应根据该区内每个县部分的人口比例份额任命董事,但每个县政委员会应至少任命一名董事。
资源保护区初届董事会
Section § 9203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设立一个覆盖多个县非建制区域的区级委员会。该委员会可以由居民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区内各县的县政委员会任命。如果由县政委员会任命,他们必须根据每个县在该区内的人口比例来选择董事,并确保每个县至少任命一名董事。
区董事会 非建制区域 跨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