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6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一个区域需要被划分或重组,它必须遵循1965年区域重组法案中规定的规则,该法案是《政府法典》的一部分,从第56000条开始。

区域的划分应根据《政府法典》第六编第1部(自第56000条起)的1965年区域重组法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