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节约与发展总纲与总则
Section § 25000
这项法律的正式名称是《沃伦-阿尔奎斯特州能源资源保护与开发法案》。
Section § 25000.1
这项法律强调,电力和天然气公用事业应优先考虑在造福社会和环境的同时,保持能源成本低廉。其目标包括提高能源效率,并投资于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公用事业还应关注节约和高效能源使用,前提是这些措施能提供与传统方法相当的可靠服务,且未被其他实体利用。
在评估能源资源时,委员会必须考虑环境成本和效益,并确保与公共事业委员会的标准保持一致。如果与这些标准存在冲突,委员会可以通过在会议期间解释其决定来使用其自身的估值。
Section § 25000.5
本法律条款强调了加州减少对石油基燃料依赖的立场,因为这些燃料对能源安全和环境(包括空气污染和全球变暖等问题)造成负面影响。加州旨在评估和比较石油及其他燃料的成本,以制定一项既环保又经济的交通政策。
加州还力求通过使用清洁高效的车辆和替代燃料、促进能源安全以及推动供应来源多样化,来最大程度地降低自身运营中的这些成本。
“石油基燃料”被明确为包括源自原油和某些气体的燃料。
Section § 25001
这项法律指出,拥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对于加州人民的健康、安全和整体福祉以及经济至关重要。它强调,州政府有责任确保电力持续可用,以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支持公共福祉,并维护环境。
Section § 25002
Section § 25004.2
本法律条款承认热电联产技术是一种宝贵的能源资源,可以帮助满足加州的能源需求。它强调了这项技术的好处,例如减少对传统燃料的依赖、可立即使用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危害。法律强调州政府支持并致力于热电联产技术的重要性,以确保可靠和清洁的能源供应。
Section § 25004.3
本法律条款强调加州致力于支持先进交通技术,这些技术有助于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缓解交通并促进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支持该领域的企业。因此,州政府希望提供财政援助,特别是对小型企业,以帮助它们成功开发并将这些技术推向市场。
Section § 25005
Section § 25005.5
本节强调州能源资源保护与开发委员会需要收集和分析数据,以预测加州潜在的能源问题。这包括了解本州在国内石油生产中的参与情况,特别是在某些区域,以及管理阿拉斯加石油的生产及其在加州境内的使用。
它还涉及跟踪联邦政府在本州附近的海上石油开发计划,以及石油价格上涨和能源节约措施对供需的影响。此外,它还涵盖了阿拉斯加石油通过加州的潜在运输,并考虑了在本州以外加工石油以满足当地需求的意义。
最后,它审视了国家能源政策可能如何影响本州。
Section § 25007
Section § 25008
这项法律强调加州致力于通过利用替代资源来节约能源和水。州政府计划利用其在州属场地拥有的自然和物质资源,更高效地生产能源和水,从而降低成本并减少对传统来源的依赖。
这种方法包括使用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目标是降低开支,造福纳税人,并可能创造收入。该法律确保任何举措都遵守现有的州和联邦法规,并对消费者公平。项目应关注全生命周期成本,并确保为州实现最佳效率。
Section § 25009
本节解释说,加州电力行业于1996年进行了重组,以创建竞争性的发电市场。以前,发电厂所有者通过受管制费率保证能收回成本,并且由州政府决定何时需要新建电厂。现在,由于发电厂所有者面临更大的财务风险,州政府将不再决定新建发电厂的必要性。相反,重点在于平衡环境保护、可靠的电力供应、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州政府正在调整法规,以鼓励私人资本投资新建发电厂,确保电力产能的及时建设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