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68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因单元作业的费用而欠您的钱,您可以对他们从该单元生产的产品份额设定留置权。为此,您需要向财产所在县的记录官提交一份宣誓书。该宣誓书必须详细说明所提供的材料或服务的类型、财产的描述、债务人的姓名及其在生产中的权益、所欠金额,以及一份声明,说明您已通过挂号信提前20天书面通知债务人这些详细信息。您必须在交付货物或完成工作后的90天内提交该宣誓书。

Section § 36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生产物(如石油或矿产)的留置权优先于其他权利,并且可以像技工留置权一样被强制执行。如果留置权持有人占有这些生产物,他们可以出售足够的部分来抵偿留置权。但是,监督员必须首先批准销售,并将在留置权争议解决之前管理销售所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