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声明如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05(a) 加利福尼亚州目前在收集、处置和回收不再可供消费者使用的废旧轮胎方面面临严重问题。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05(b) 据估计,加利福尼亚州现有轮胎库存至少为1亿条,且每年增加超过2000万条。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05(c) 加利福尼亚州已采取多种轮胎处置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粉碎以及作为铺路材料的沥青添加剂。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05(d) 加利福尼亚州的水泥行业已实施一项工艺,利用废旧轮胎作为水泥生产所需窑炉的燃料。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05(e) 用作这些窑炉燃料的废旧轮胎被完全消耗,包括轮胎的橡胶、纤维和钢材成分。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05(f) 在该工艺中使用废旧轮胎,通过减少对州外进口化石燃料的依赖,使加利福尼亚州受益。
(g)CA 公共资源 Code § 42705(g)窑炉使用废旧轮胎而非化石燃料,可减少空气污染,并可能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