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责任组织(PRO)应每年以部门确定的形式、方式和日期向部门提交一份年度报告,并将其在PRO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开。除非另有规定,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关于前一历年的所有信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a) PRO的成本(根据计划中确定的成本类别)和收入。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b) 下一历年成本类别分配的任何预期变更摘要。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c) 参与生产商成本分配的任何变更。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d) 根据第42984.14条(b)款确立的标准计算的生态调节费金额,以及PRO对生态调节费有效性的评估。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e) 参与计划的生产商的更新列表,以及计划所涵盖的生产商和被涵盖产品品牌的名称和联系信息的更新列表,包括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实际地址和邮寄地址。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f) PRO的收集点列表,按名称、地点和类型分类。
(g)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g)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g)(1) PRO计划所涵盖的生产商在该州境内或向该州销售的被涵盖产品的数量。
(2)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g)(2)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g)(2)(1)款所述的数量应按纤维类型类别和美国协调关税表(HTS)编号细分。
(h)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h) 分别按纤维类型类别细分的被收集的被涵盖产品的总重量。
(i)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i) 按类别划分的、由各授权收集商和授权分拣商收集并认定为可重复使用的被涵盖产品的总重量。
(j)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j) PRO使用的每个授权分拣商、授权维修企业和被涵盖产品回收设施的列表,包括以下两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j)(1) 名称和地点。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j)(2) 各地点处理的被涵盖产品的总重量。
(k)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k) 归属于PRO计划的注册参与生产商的、在该州境内或向该州销售的被涵盖产品的总重量和数量,这些产品在该州被PRO收集并再利用或回收,包括用于确定和计算这些数值的方法和信息的描述。
(l)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l) PRO收集的所有被涵盖产品的最终处置的完整核算,包括已修复和回收的被涵盖产品的总重量。
(m)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m) 衡量指标以及实现计划中包含的绩效标准的进展描述。
(n)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n) PRO收集、运输、修复和回收被涵盖产品所用方法的描述,包括以下所有内容的描述: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n)(1) PRO如何根据第40051条定义的废物等级制度处理和管理被涵盖产品。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n)(2) PRO如何最大限度地再利用和回收所有被涵盖产品。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n)(3) PRO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PRO收集的所有被涵盖产品的处置。
(4)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n)(4) PRO对收集、分拣和运输过程有效性评估的结果。
(o)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o) PRO如何提供激励付款、赠款和市场开发投资以支持有效实施计划所需的基础设施的描述,包括激励付款、赠款和市场开发投资如何优先考虑更接近产生点的基础设施。
(p)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p) 外展工作和教育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PRO根据第42984.10条(g)款对全州综合教育和外展计划有效性的评估。
(q)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q) PRO如何根据第42984.10条(j)款与其他PRO和实体协调的描述。
(r)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r) 关于PRO为优先使用更接近产生点的分拣和回收设施而开展的活动的报告,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运输排放并提高对所收集被涵盖产品最终处置的问责制。
(s)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s) 对PRO是否符合PRO根据第42984.10条(c)款或部门根据第42984.19条确立的绩效标准的分析。
(t)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t) 生产者责任组织(PRO)如何处理《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0编第6.6章(自第25249.5条起)以及《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4编第3部分第12.5章(自第108945条起)和第13.5章(自第108970条起)所管制的PFAS及其他化学品的存在情况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为避免回收过程中的污染所采取的行动和所进行的投资,以及对于无法在加利福尼亚州再制造成纺织品或纺织制品的回收材料,其终端市场的可用性。
(u)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u) 生产者责任组织(PRO)认为与部门确定是否符合已批准计划相关的任何其他信息。
(v)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84.17(v) 根据第42984.2条通过的法规所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