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任纺织品回收法案涵盖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
Section § 42984.8
这项法律要求生产者责任组织 (PRO) 制定并提交一份计划,用于管理涵盖产品,例如收集、运输、维修、分类和回收。该计划必须在相关法规生效后一年内提交。如果PRO服务于多个生产者,则不能将计划仅限于这些生产者的产品。
部门将审查计划是否合规,并必须在120天内批准或不批准。如果不批准,PRO可以修改并重新提交,但必须遵循部门的指导,以避免潜在的罚款。截至2030年7月1日,所有计划都必须获得批准,并且每个生产者都需要一个批准的计划才能保持合规。一旦批准,计划必须在三个月内开始实施,任何重大变更都需要进一步批准。
批准的计划是公开的,但财务或销售数据将保密,仅以汇总形式发布,以保护个人身份信息。
Section § 42984.10
本法规定了管理消费后产品计划的要求,涉及这些产品的生产者和品牌。生产者必须根据其销售额和回收工作,通过收费为生产者责任组织(PRO)提供资金,并制定五年预算以覆盖行政、教育和储备金等成本。
该计划必须包括绩效标准、具有特定地点要求的全州收集系统,以及如何处理和回收收集产品的策略。它强调通过全面的教育和宣传计划,促进再利用、妥善管理以及与公众的沟通。
收集点必须公平分布,并且产品处理、运输和回收过程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该计划还应解决产品中潜在有害化学物质等问题,并支持二手市场。
此外,必须与其他计划协调,制定计划中断时的应急预案,并且财务活动必须接受独立审计。它鼓励减少有害化学物质,改进过滤技术,并应对产品设计挑战。
Section § 42984.11
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某些产品的生产者必须达到特定的性能标准。到2032年的一个既定日期,这些生产者需要遵守由州政府部门根据另一相关法律条款设定的新标准。
Section § 42984.12
这项法律要求生产者责任组织(PRO)每五年审查一次其管理计划。如果PRO认为需要更新,它必须在审查截止日期前至少12个月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供批准。修订后的计划应在原审查截止日期后90天内附上一封总结信。
如果不需要修改,PRO必须提前12个月通知部门。部门可以在30天内否决此决定,强制PRO在60天内修订并重新提交计划,除非获得更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