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03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计划运营者在相关法规通过后六个月内向部门提交管理计划以供批准的流程。管理计划必须符合特定标准并获得批准,这包括州委员会和相关机构的审查,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这些机构有90天时间审查计划并提供反馈。如果需要修改,运营者可以修订并重新提交计划。一旦提交了完整的计划,部门将在90天内进行审查。计划的重大修改也必须获得批准。如果不批准,运营者必须进行修订,直到计划符合要求。计划获得批准后,运营者有270天时间全面实施。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a)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a)(1) 在部门根据第42031.2条通过法规之日起六个月内,计划运营者应以部门确定的格式,向部门提交一份完整的管理计划以供批准,该计划应符合第42032.2条关于建立和实施管理计划的要求。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a)(2) 如果计划运营者提交的完整计划符合本节要求,部门应批准拟议的管理计划。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b)(1) 在根据本节向部门提交管理计划之前,计划运营者应将其拟议的管理计划提交给州委员会审查,并提交给任何其他与管理计划相关的、具有管辖权的适用州机构。州委员会根据本款审查管理计划所花费的时间不计入(a)小节(1)款规定的时限。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b)(2) 收到计划的机构应审查该计划是否符合与该机构各自权限相关的州和联邦法律法规。该机构应在收到计划后90天内,确定是否符合这些法律法规,并向计划运营者提供该决定以及任何不合规发现的解释。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b)(3) 计划运营者可以向发出不合规决定的机构提交更新的拟议计划,以尝试获得合规决定。计划运营者在向部门提交其管理计划时,应提交从机构收到的任何决定。
(4)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b)(4) 如果在向适用机构提交计划90天后,计划运营者未收到适用机构的回复,计划运营者可以向部门提交一份证明,证明该管理计划符合所有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c)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c)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c)(1) 部门应确定管理计划是否完整,包括根据(b)小节要求的决定,并在收到后30天内通知提交的计划运营者。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c)(2) 如果部门认定管理计划完整,部门根据(d)小节规定审查和考虑批准计划的90天审查期应自原始收到日期起算。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c)(3) 如果部门认定管理计划不完整,部门应向计划运营者指出所需的补充信息,计划运营者应在30天内重新提交计划。
(4)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c)(4) 如果部门在重新提交后认定管理计划完整,部门审查和考虑批准计划的90天审查期应自收到重新提交计划之日起算。
(d)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d)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d)(1) 部门应审查一份完整的已提交管理计划,并在收到完整计划后90天内批准、不批准或有条件批准该计划。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d)(2) 部门可以咨询州委员会或其认为必要的其他州机构,或将管理计划提交给它们审查,以确定管理计划的完整性,或就管理计划或其修订的批准作出决定。部门根据本款审查管理计划所花费的时间不计入(1)款规定的90天时限。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e) 计划运营者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提交管理计划的任何重大变更以供批准,并且在获得批准之前不得实施这些变更。
(f)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f)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f)(1) 如果部门根据(d)小节不批准已提交的管理计划,部门应在30天内书面解释该计划为何不符合本章规定,计划运营者应向部门重新提交修订后的计划。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f)(2) 如果部门认定计划运营者提交的修订后的管理计划不符合本章要求并予以不批准,则运营自身管理计划的受涵盖实体,或管理组织及其成员受涵盖实体,在计划运营者提交部门批准的计划之前,均不符合本章规定。
(g)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g) 计划运营者应在部门批准建立该管理计划的管理计划之日起270天内,全面实施经批准的管理计划的运营。
(h)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h) 如果管理计划根据 Section 42035.4 (a) 款被撤销,或由提交该计划的计划运营者终止,则不再受该计划约束的受涵盖实体,在计划终止或被撤销后最长一年内,可以在本州销售或要约销售受涵盖产品,而无需承担根据 Article 6 (始于 Section 42035) 的处罚,前提是该受涵盖实体继续按照其此前受约束的最新批准的管理计划运营。
(i)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i) 部门应向公众提供根据本条提交的所有管理计划,但根据 Section 42036.4 受到保护的计划中的专有信息除外。

Section § 42032.2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制定管理受涵盖药物和家庭产生锐器垃圾处置的管理计划的要求。它强制要求识别和提供相关方信息,确保充足资金,并规定需要一个符合州和联邦法律的处理、运输和处置系统。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收集点,并为缺乏收集点的地区提供邮寄回收计划。该计划还要求为特定个人和药物提供替代方案,并制定服务时间表以有效管理收集点。对于锐器垃圾,它要求免费的邮寄回收计划,在特定条件下报销处置费用,并包含教育材料。计划必须随着法规变化而扩展,并包括教育宣传。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 为完整起见,受涵盖药物的管理计划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A) 识别并提供管理组织(如适用)和每个参与的受涵盖实体的联系信息,并识别每个参与的受涵盖实体销售或提供销售的每种受涵盖药物。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B) 识别并提供管理计划授权收集者的联系信息,以及将任何潜在授权收集者排除在计划之外的原因。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C) 包含州机构根据第42032节(b)款提供的任何决定。任何不合规的决定应附带一份取代性的合规决定。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D) 证明管理计划所有行政和运营成本的充足资金,这些成本应由参与的受涵盖实体承担。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E) 提供符合适用州和联邦法律的处理、运输和处置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美国缉毒局通过的法规。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F) 提供符合本章要求并满足计划将在其中实施的每个县的授权收集点以下所有要求的收集系统:
(i)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F)(i) 提供至少五个授权收集点,或每50,000人一个授权收集点,以数量较大者为准。
(ii)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F)(ii) 提供授权收集点的合理地理分布,并解释其地理分布。
(iii)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F)(iii) 提供涵盖任何没有授权零售药店作为授权收集点运营的县的邮寄回收计划。
(G)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G) 要求计划运营者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i)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G)(i) 允许无家可归、居家或残疾的最终用户请求预付邮资、预先写好地址的邮寄信封,或如(c)款(2)段所述的替代形式的收集和处置系统,以使受涵盖药物失效。计划运营者应通过其维护的互联网网站和免费电话号码接受此类请求,以满足这些请求。
(ii)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G)(ii) 为最终用户提供除受控物质外的任何受涵盖药物的替代收集方法,这些药物在技术可行且符合适用州和联邦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美国缉毒局法规)的范围内,不能在安全收集容器中接受或与其他受涵盖药物混合,或通过邮寄回收计划进行收集。
(iii)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G)(iii)
(I)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G)(iii)(I) 提供满足每个授权收集点需求的服务时间表,以确保每个安全收集容器得到必要频率的服务,避免达到容量上限,并确保收集到的受涵盖药物及时运往最终处置地。此外,应向授权收集点留下收据或收集清单,以支持服务验证。授权收集点应保存此文件并提供给部门。
(II) 授权收集者应遵守有关收集和运输标准以及受涵盖药物处理的适用联邦和州法律,包括美国缉毒局法规。
(H)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1)(H) 提供受涵盖药物安全收集、运输和处置的政策和程序,描述记录将如何以及在哪里保存,以及至少如何处理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并解释将采取哪些流程来修改政策、程序和跟踪机制,以缓解问题并提高安全性和保障。
(2)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2)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a)(2)(1)段仅适用于受涵盖药物。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b)(1) 在向部门提交受涵盖药物管理计划至少120天前,受涵盖药物管理计划的运营者应通知其运营所在县的潜在授权收集者,告知其有机会担任拟议管理计划的授权收集者。如果潜在授权收集者表示有兴趣参与管理计划,计划运营者应在30天内与该潜在授权收集者开始善意协商。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b)(2) 零售药店应在其所在县域内,作为管理计划的一部分,尽合理努力担任授权收集者。如果零售药店连锁店在每个设有门店的县域内未能达到第 (a) 款第 (1) 项第 (F) 分项第 (i) 子句所述的最低门槛,则该零售药店连锁店在该县域内应至少有一个门店或其门店总数的15%(以较大者为准)作为管理计划中的授权收集者。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b)(3) 计划运营者应将其管理计划中包含任何根据第 42030 条第 (b) 款列出的实体,只要该实体书面提出无偿参与管理计划,即使已达到第 (a) 款第 (1) 项第 (F) 分项第 (i) 子句规定的最低便利标准。计划运营者应在收到书面参与提议后90天内将该提议实体纳入计划作为授权收集者。在计划运营者的管理计划获得部门批准之前,计划运营者无需根据本款对提议作出回应。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c) 在覆盖药物的管理计划获得批准后,如果获得部门批准,计划运营者可以为其运营的县域补充服务,如果该县域因超出计划运营者控制范围的情况而未能达到最低数量的授权收集点,可通过建立以下一项或两项来补充服务: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c)(1) 邮寄回收计划。邮寄回收计划可包括提供关于何处以及如何获取邮寄回收材料的信息,或提供分发预付、预写地址邮寄信封的地点。计划运营者应将这些信封分发地点作为管理计划的一部分提出。预付邮寄信封可应最终用户的要求邮寄给他们。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c)(2) 符合适用州和联邦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美国缉毒局法规)的覆盖药物收集和处置替代形式。
(d)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d)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d)(1) 为了完整,家庭产生锐器废弃物的管理计划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d)(1)(A) 识别并提供管理组织(如适用)和每个参与的覆盖实体的联系信息,并识别每个参与的覆盖实体销售或提供销售的每个覆盖产品。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d)(1)(B) 包括州机构根据第 42032 条第 (b) 款提供的任何决定。任何不合规决定应附带一份取代性的合规决定。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d)(1)(C) 证明管理计划的所有行政和运营成本有充足资金,由参与的覆盖实体承担。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d)(1)(D) 提供一个处理、运输和处置系统,对最终用户免费,并符合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d)(1)(E) 维护一个互联网网站和免费电话号码,用于提供计划信息(包括处置选项),并接收最终用户对锐器废弃物容器的请求。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d)(1)(F) 规定家庭产生锐器废弃物的管理计划应是符合本章并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的家庭产生锐器废弃物邮寄回收计划:
(i)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d)(1)(F)(i) 该计划在销售点提供或启动锐器废弃物容器和邮寄回收材料的分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容器和邮寄回收材料应免费提供给最终用户。计划运营者应选择并分发足以容纳最终用户在选定时间段内购买的锐器数量的容器和邮寄回收材料。
(I)CA 公共资源 Code § 42032.2(d)(1)(F)(i)(I) 对于任何锐器,其包装、内附说明或单独提供给最终用户的信息应包含关于正确处置锐器废弃物的信息。
(II) 所有锐器废弃物容器应在容器或包装上附带的标签上,或在容器或包装内包含的单独说明中,注明计划运营者的互联网网站和免费电话号码。
(III) 所有锐器废弃物容器应在容器或邮寄回收包装上附带预付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