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465

Explanation
从指定日期开始,如果制造商不遵守环保部门制定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在加州销售新的或翻新的电子设备。这项决定由加州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部 (CalRecycle) 或有毒物质控制部 (DTSC) 根据制造商对环保法规的遵守情况做出。

Section § 42465.1

Explanation
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加州,您不能销售或要约销售新的或翻新的电子设备,除非它清楚地显示制造商的名称或品牌。这项规定适用于相关法律特定条款中定义的设备。

Section § 42465.2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以及此后每年至少一次,某些电子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向CalRecycle提交报告。报告应包括设备销售量、有害物质使用量和回收材料含量的估算,以及在可回收设计方面的努力和已通知零售商的名单。

此外,制造商必须告知消费者这些设备的回收方案。

为符合规定,制造商可以报告含有某些豁免有害化合物的设备,但需经DTSC验证。提交的专有或商业秘密数据受州法律保护。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a) 在2005年7月1日或之前,或按照《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214.10.1节另行规定,以及此后每年至少一次(由CalRecycle确定),在本州销售的、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的“受管制电子设备”的每个制造商,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a)(1) 向CalRecycle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应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a)(1)(A) 制造商在前一年在本州销售的、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的“受管制电子设备”的数量估算。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a)(1)(B) 一项或多项基线,显示制造商在该年度生产的、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的“受管制电子设备”中使用的汞、镉、铅、六价铬和多溴联苯(PBBs)的总估算量,以及与前一年相比这些有害物质使用量的减少情况。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a)(1)(C) 一项或多项基线,显示制造商在该年度销售的、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的“受管制电子设备”中包含的回收材料的总估算量,以及与前一年相比这些回收材料使用量的增加情况。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a)(1)(D) 一项或多项基线,描述为回收目的而设计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的“受管制电子设备”的任何努力,以及进一步提高回收设计的目标和计划。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a)(1)(E) 制造商在过去12个月内根据第42465.3节和《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214.10.1节(d)款向其发出通知的零售商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和目录零售商。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a)(2) 向消费者提供信息,说明如何退回、回收和处置由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的“废弃电子设备”产生的“受管制电子废弃物”,以及通过使用免费电话号码、互联网网站、设备上的标签信息、包装内含信息或随“受管制电子设备”(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销售附带的信息,提供设备收集或退回的机会和地点。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b)(1) 为遵守(a)款(1)项的规定,制造商可以向CalRecycle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仅包含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的“受管制电子设备”,这些设备包含(a)款(1)项(B)分项所列化合物的应用,且这些应用豁免于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27日通过的指令2002/95/EC及其任何修订,但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并经《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4214.10节修订: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b)(1)(A) 制造商向DTSC提交书面验证,以令DTSC满意地证明,对于那些根据本款未向CalRecycle提交报告的、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的“受管制电子设备”,制造商符合指令2002/95/EC及其任何修订。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b)(1)(B) DTSC证明,对于那些根据本款制造商未向CalRecycle提交报告的、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的“受管制电子设备”,制造商符合指令2002/95/EC及其任何修订。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b)(2) 根据本款提交报告时,制造商仅需报告符合第42463节(g)款(1)项(A)分项定义的“受管制电子设备”中使用的、豁免于指令2002/95/EC的化合物的特定应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5.2(c) 根据(a)款提交给CalRecycle的任何具有专有性质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应受制于管辖该信息的州法律和法规的保护。

Section § 4246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某些电子设备的制造商遵守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另一部分中规定的特定通知要求。简而言之,如果制造商生产涵盖电子设备,他们必须按照《健康与安全法规》的规定通知相关机构或当事方。

涵盖电子设备的制造商,依照第42463条(g)款(1)项(A)分项的定义,应当遵守《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214.10.1条(d)款的通知要求。

Section § 42466.1

Explanation
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加州销售或提供新的或翻新的电子设备时,必须确保设备上清晰标有制造商的名称或品牌标签。如果设备内置电池,则必须在标签上或制造商的网站上显示电池的类型信息。

Section § 42466.2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某些电子设备的制造商向零售商和CalRecycle通报这些设备,并按品牌和型号进行识别。该通知会告知零售商,由于设备中嵌入了电池,该设备须缴纳特定的回收费。制造商必须从2025年7月1日开始每年发送此通知。他们还必须通知那些免于这些要求的产品。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6.2(a) “涵盖电子设备”(依照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的定义)的制造商,应当依照(c)款(1)项或(2)项(如适用)规定的时间表,向销售由该制造商制造的该涵盖电子设备(依照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的定义)的任何零售商发送通知。该通知应当通过品牌和型号识别该涵盖电子设备(依照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的定义),并告知零售商该电子设备(依照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的定义)是涵盖电子设备(依照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的定义),并须依照第42464条(b)款缴纳涵盖电池嵌入式废弃物回收费。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6.2(b) 受本款约束的制造商还应当将通知副本发送给CalRecycle。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6.2(c) 本款要求的通知应当依照以下时间表发送: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6.2(c)(1) 在2025年7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制造商应当发送一份通知,涵盖由该制造商制造的、受本章约束的任何涵盖电子设备(依照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的定义)。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6.2(c)(2) 在2025年7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制造商应当发送一份通知,涵盖由该制造商制造的、依照第42463条(g)款(2)项免于涵盖电池嵌入式产品定义的任何产品。

Section § 424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加州销售某些电子设备的制造商,从2027年7月1日起,每年向CalRecycle提交一份报告。这份报告必须包括设备销售数量的估算、设备内部电池的化学成分、回收材料的使用情况,以及他们已通知回收事宜的零售商。此外,制造商必须通过网站和标签等多种沟通方式,告知消费者如何以及何处回收或退回这些设备。如果提交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将受到州法律的保护。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7(a) 2027年7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至少一次,在本州销售的、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所定义的每一家覆盖电子设备的制造商,应当履行以下两项义务: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7(a)(1) 向CalRecycle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7(a)(1)(A) 制造商在前一年在本州销售的、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所定义的覆盖电子设备数量的估算。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7(a)(1)(B) 制造商销售的、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所定义的覆盖电子设备内所含电池的化学成分。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7(a)(1)(C) 一个或一组基准,显示制造商在该年销售的、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所定义的覆盖电子设备中回收材料的总估算量,以及与前一年相比,这些回收材料使用量的增长。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7(a)(1)(D) 根据第42466.2条,制造商在过去12个月内向其发出通知的零售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和目录零售商。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7(a)(2) 通过使用免费电话号码、互联网网站、设备上的标签信息、包装内含信息或随第42463条(g)款(1)项(B)分项所定义的覆盖电子设备销售附带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信息,描述如何以及何处退回、回收和处置该覆盖电子设备,以及收集或退回该设备的机会和地点。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467(b) 根据(a)款提交给CalRecycle的任何具有专有性质或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应受制于管辖该信息的州法律和法规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