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6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出,加州有超过1,000个学区和数千所学校。它强调,在学校实施回收和废物减量计划将有助于市县实现其废物管理目标。此外,它还强调了对儿童的教育益处,教会他们重要的终身废物管理技能。因此,该法律支持帮助学校启动并维持这些环保计划。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620(a) 立法机关认定如下: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620(a)(1) 加利福尼亚州有1,029个学区和7,170所学校。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620(a)(2) 学校的源头减量和回收计划将显著协助市县实现第41780条规定的1995年和2000年的固体废物分流目标。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620(a)(3) 学校的源头减量和回收计划还将教育儿童这些活动的重要性,并教会他们终身受益的废物管理技能。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620(b) 因此,立法机关声明,应协助全州的学区建立和实施源头减量和回收计划。

Section § 4262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一个委员会必须专门为学区制定并执行一项源头减量和回收计划。该计划包含多个方面。首先,会进行一项调查,以了解哪些学校已经有此类计划,哪些还没有。其次,它包括开发一个供学校使用的示范计划。还会为学校提供如何实施这些计划的培训。委员会将为有需要的学校提供持续的帮助和资源。此外,还将建立一个资料库,收集其他地区成功计划的教育材料。另外,他们会确定学校所需的设备,并帮助学校为可回收材料寻找市场。最后,他们会分享关于学校可以购买的、由回收材料制成的产品信息。

Section § 426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为学校设立的任何回收和废物减量计划,应与州教育委员会制定的现有教材和科学课程保持一致并相互支持。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这些计划融入学生已有的学习内容,特别是关于废物管理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