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968.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维护一份在线名单,列出符合特定环保法规的制造商及其产品品牌。未最初列入名单的制造商,一旦证明符合规定,即可被添加,或者获得一份证明函。零售商、进口商、分销商和批发商在销售或进口产品前,必须查看该网站以核实生产者的合规性。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生产者之前已被列为合规,或者库存是在初始名单公布前就已有的。部门可以从名单中移除不合规的生产者,但如果他们之后符合规定,将再次被列入。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0(a) 根据第42968.1条规定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以及此后每年7月1日或之前,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一份符合本章规定的生产者名单。部门应酌情列出每位生产者申报的受管制产品品牌。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0(b) 未根据 (a) 款列入部门互联网网站的生产者,在部门公布下一份名单之前证明符合本章规定的,可以被添加到互联网网站上,或者获得部门出具的证明函,声明该受管制产品的生产者符合本章规定。
(c)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0(c)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0(c)(1) 受管制产品的零售商、进口商、分销商或批发商应监测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以确定该品牌受管制产品的生产者、品牌或受管制产品是否符合本章规定。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0(c)(2) 除 (d) 款另有规定外,自部门根据第42968.30条批准生产者责任计划之日起,零售商、进口商、分销商或批发商不得在本州内或向本州销售、分销、要约销售或进口受管制产品,除非该受管制产品的生产者根据本条规定被列为符合该品牌和受管制产品要求。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0(d) 尽管有 (c) 款第 (2) 项的规定,如果零售商或分销商在本州内或向本州销售或要约销售受管制产品之日,生产者、品牌或受管制产品已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被列为符合规定,则零售商、进口商或分销商可以销售、要约销售、进口或分销受管制产品。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0(e) 尽管有 (c) 款第 (2) 项的规定,零售商或分销商可以,对于部门根据 (a) 款公布初始名单之前库存的任何存货,在本州内或向本州销售或分销该存货。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0(f) 如果部门认定生产者不符合本章规定,部门应将该生产者从根据 (a) 款公布在部门互联网网站上的符合规定生产者名单中移除。
(g)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0(g) 如果部门随后认定生产者符合本章规定,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列出该生产者及其品牌和受管制产品。

Section § 42968.71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部门对违反规定的生产者或生产者责任组织处以罚款。罚款最高可达每日一万美元,如果违规是故意的,则为两万五千美元。在决定罚款金额时,他们会考虑违规的严重程度、经济影响、善意遵守的努力以及潜在的威慑作用等因素。如果一方未能满足要求,部门可以撤销计划批准或要求提供更多报告。罚款将存入一个账户,用于资助与回收相关的活动。通过法规建立的非正式听证程序确保遵循正当程序。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a) 部门可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的生产者责任组织或生产者处以最高不超过以下金额的行政处罚: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a)(1) 每日一万美元 ($10,000)。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a)(2) 如果违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知的,每日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b) 在评估或审查根据 (a) 款对违反本章行为施加的行政处罚金额时,部门或法院应考虑以下所有因素: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b)(1) 违规行为的性质和程度。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b)(2) 违规行为的数量和严重程度。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b)(3) 处罚对违规者的经济影响。
(4)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b)(4) 违规者是否采取了善意措施以遵守本章规定,以及采取这些措施的时间段。
(5)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b)(5) 违规者不当行为的故意性。
(6)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b)(6) 施加处罚对违规者和受监管社区的威慑作用。
(7)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b)(7) 司法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因素。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c) 经书面认定生产者责任组织、生产者、进口商、分销商、批发商或任何其他受监管方未能满足本章的实质性要求时,除本章授权的任何其他处罚外,部门可在给予该生产者责任组织、生产者、进口商、分销商、批发商或任何其他受监管方合理机会对该认定作出回应或反驳后,采取以下一项或两项行动以确保遵守本章要求: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c)(1) 撤销生产者责任组织的生产者责任计划批准,或要求生产者责任组织重新提交生产者责任计划。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c)(2) 要求提供与遵守未满足的本章实质性要求相关的额外报告。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d) 部门应通过根据 (Section 42968.1) 采纳的法规,建立一个流程,该流程应包括一个非正式听证程序,借此评估处罚。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e) 部门应将根据本条收集的所有罚款存入地毯责任罚款账户。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地毯责任罚款账户中的资金应可供部门支出,用于与回收产品收集和回收相关的活动、用于相关目的的拨款以及本章的行政管理和执行。
(f)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1(f) 《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编第4.5章(自 (Section 11400) 起)所规定的《行政裁决权利法案》适用于根据本章进行的听证会,并规定了最低限度的正当程序。

Section § 42968.72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负责处理生产者责任的组织违反本章规定三次或以上,它可能不再被允许代表生产者行事。这意味着他们不能再为这些生产者制定或管理计划。

如果该组织被认定不具备资格,他们履行这些职责的官方批准可能会被撤销。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2(a) 如果生产者责任组织违反本章规定三次或以上,部门可以认定该生产者责任组织永久不具备资格,不得代表生产者依据本章规定设计、提交和管理生产者责任计划。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2(b) 如果生产者责任组织根据 (a) 款规定丧失资格,则部门可以根据第 42968.71 条 (c) 款 (1) 项的规定撤销对该生产者责任组织的批准。

Section § 42968.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涉及产品的某些企业,如生产者和零售商,允许相关部门访问其设施和记录,以检查他们是否遵守规定。他们需要将这些记录保存五年,并且所有信息都必须在伪证罪的处罚下真实提供。如果企业不遵守规定,部门可以对其处以罚款,还可以在其网站上公布该企业未遵守规定,并列出该企业的品牌和产品。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3(a) 生产者责任组织、生产者、零售商、进口商、分销商和批发商应履行以下两项义务: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3(a)(1) 应要求,允许部门访问其设施和运营,以确定是否符合本章规定。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3(a)(2) 应要求,向部门提供确定是否符合本章规定所需的有关记录。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3(b) 本章要求的记录应保存并可查阅五年。根据本章规定向部门提供的所有报告和记录,均应在伪证罪的处罚下提供。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3(c) 部门可根据第42968.71条对未能按照本节要求向部门提供访问权限的生产者、生产者责任组织、分销商、零售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处以行政处罚。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2968.73(d) 部门可在根据第42968.70条维护的部门互联网网站上发布通知,说明某生产者未能按照本节规定向部门提供访问权限,且不再符合本章规定,并列出该生产者的品牌和涵盖产品。

Section § 42968.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在审查决定的时间已过之后,向小额索赔法院或高等法院采取行动,以收取未支付的罚款或赔偿,或执行补救措施。部门的申请,连同最终命令的认证副本,足以获得判决。法院书记员必须立即录入此判决,使其具有与任何民事诉讼判决相同的效力。法院将优先执行此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