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86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在全面的州轮胎回收计划建立并运行之前,应当鼓励废旧轮胎的粉碎。它明确指出,“轮胎”是指任何主要由橡胶制成的车辆轮胎,并将“粉碎”定义为使用机械或低温方法,将轮胎切割成宽度小于四英寸的碎片的处理过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2865(a) 本州的政策是,在州轮胎回收计划全面启动并投入运行之前,应当鼓励废旧轮胎的粉碎。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2865(b) 就本法案而言,“轮胎”指任何主要成分为橡胶的车辆轮胎及其组成部件。“粉碎”包括机械粉碎和低温粉碎,即将轮胎尺寸减小到宽度小于四英寸。

Section § 42867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垃圾填埋场想要获得粉碎轮胎的财政帮助,它必须是经理事会根据本特定条款批准的特定垃圾填埋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