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30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执法机构何时可以拒绝颁发固体废物设施许可证。如果申请不完整,申请人未遵守必要的环境法律,设施不符合基本规定,或者申请包含虚假信息,则可以拒绝颁发许可证。此外,如果申请人最近因重复且对健康或环境构成风险的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并且这些问题尚未解决,许可证也可能被拒绝。

执法机构在根据第44308或44309条任命的听证小组或听证官主持下,依照第44310条规定的程序举行公开听证会后,可在以下任何情况下拒绝颁发固体废物设施许可证: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4300(a) 申请不完整或存在其他不足。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4300(b) 申请人未遵守第13部(自第21000条起)。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4300(c) 申请人未能证明该设施将符合最低监管标准。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4300(d) 申请包含重大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重大失实陈述。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4300(e) 机构认定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因违反本部规定、或根据本部通过的法规、或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一项或多项而被定罪,或被下达最终命令,且该违规行为符合以下两项标准: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4300(e)(1) 该违规行为表明存在长期反复出现的不合规模式,已对或可能对公共健康和安全或环境构成重大风险。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4300(e)(2) 该违规行为尚未纠正,或未在纠正方面取得合理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