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共资源 Code § 48680(a) 除 (b) 款另有规定外,除任何其他民事或刑事处罚外,任何被判违反本章规定的人构成违规行为,可处以每日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的罚款,按违规发生的每日计算。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8680(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8680(b)(1) 任何意图欺诈,未根据第 8 条(自第 48670 节起)准确报告所售、收集或转让的油量的人,意图欺诈,未按第 48650 节要求付款的人,或明知对油品未按第 48650 节付款而收取或支付回收奖励金的人,构成欺诈罪。如果所获取或扣留的金额为四百美元 ($400) 或以下,该欺诈行为可处以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如果所获取或扣留的金额超过四百美元 ($400),该欺诈行为可处以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根据《刑法典》第 1170 节 (h) 款监禁,或处以不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的罚款,或迟交或未交款项的两倍加利息(以较高者为准),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8680(b)(2) 任何明知虚假而根据本章主张豁免的人,并为故意逃避支付根据本章征收的任何费用而提出该主张的人,构成轻罪,可处以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该人还应被处以不超过五千美元 ($5,000) 的罚款。罚款分配如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8680(b)(2)(A) 百分之五十归负责提起诉讼的当地司法管辖区。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8680(b)(2)(B) 百分之五十归普通基金。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8680(c) 任何违反本章规定的人,经听证和通知后,可由委员会处以每日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的民事罚款,按违规发生或持续的每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