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81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解决无辜方拥有的农场和牧场土地上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问题。它设立了一个拨款计划,以帮助清理和解决农场和牧场上的这些问题。为资助该计划,设立了一个名为“农场和牧场固体废物清理和减排账户”的专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来源于不同的州回收基金,并且资金产生的利息也会重新存入该账户。该账户的年度支出上限为100万美元,其中一小部分(最高7%)可用于行政管理费用。该拨款计划具体使用综合废物管理基金、加州轮胎回收管理基金和加州废油回收基金的资金。“美洲原住民部落”和“公共实体”等术语已定义,以明确谁可以参与或有资格获得这些拨款。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a)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宣布,无辜方拥有的财产上固体废物非法处置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长期问题,且本章提供的拨款将支持农场和牧场财产的清理。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b) 委员会应设立农场和牧场固体废物清理和减排拨款计划,旨在根据本章规定清理和减轻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的影响。
(c)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1) 农场和牧场固体废物清理和减排账户特此在普通基金中设立,并可由委员会在立法机关年度预算案中拨款后,用于本章目的。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2) 以下资金应存入该账户: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2)(A) 立法机关从综合废物管理基金或加州废油回收基金拨给委员会用于拨款计划的资金,或从加州轮胎回收管理基金拨给委员会用于第42889条(b)款第(10)项规定的目的的资金。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2)(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6475条的规定,该账户中资金所产生的任何利息。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3) 委员会可将账户中的资金用于以下两项目的: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3)(A) 支付实施本章的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拨款计划可用资金的7%。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3)(B) 支付本章授权的拨款。
(4)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4) 经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授权后,从其他基金或账户转入该账户的所有资金总额每年不得超过一百万美元 ($1,000,000)。
(5)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5) 除第48653条(c)款第(2)项另有规定外,且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拨款计划应由以下资金资助: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5)(A) 综合废物管理基金。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5)(B) 加州轮胎回收管理基金,用于第42889条(b)款第(10)项规定的目的。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c)(5)(C) 加州废油回收基金。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d) 为本章之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d)(1) “美洲原住民部落”与“部落”具有相同含义,如第44201条(b)款所定义。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0(d)(2) “公共实体”指市、县或资源保护区。

Section § 48101

Explanation

这项拨款计划旨在向公共实体和美洲原住民部落提供资金,用于固体废物管理项目。每个实体每年最多可获得20万美元,但用于行政管理费用的拨款不得超过7%。单个清理项目最多可获得5万美元。优先考虑那些旨在防止非法倾倒和促进正确废物处置方法的项目。

拨款可用于农场非法倾倒废物的清理、持续的废物清理执法,以及豁免废物处置费等活动。如果农场或牧场业主因非法倾倒而申请清理拨款,并且他们对此不负责任或正在对相关决定提出申诉,那么任何罚款或处罚都可以暂停执行。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1(a) 拨款计划应予设立,以便向公共实体和美洲原住民部落提供拨款,用于第48100节(b)款所述目的,任何单一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每年拨款总额不得超过二十万美元 ($200,000),任何单一清理或减排项目不得超过五万美元 ($50,000)。美洲原住民部落或公共实体用于行政管理费用的拨款不得超过7%。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1(b) 委员会应优先向已建立创新且经济高效计划的公共实体和美洲原住民部落提供拨款,这些计划旨在阻止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并鼓励在经许可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中妥善处置固体废物。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1(c) 委员会与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之间的拨款协议可规定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条款: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1(c)(1) 针对在农场或牧场物业上非法处置的固体废物的特定地点清理和清除。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1(c)(2) 针对在农场或牧场物业上非法处置的固体废物的清理和清除,制定全面、持续的执法计划。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1(c)(3) 对于在农场或牧场物业上非法处置的固体废物,在经许可的固体废物设施中豁免倾倒费或其他固体废物费。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1(d) 自委员会通过拨款计划法规之日起,地方执法机构或其他地方机构因业主农场或牧场物业上处置的固体废物而对农场或牧场业主处以的任何罚款或发出的减排令,如果业主已就此向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根据本章申请拨款,则经业主向地方执法机构或其他地方机构提出书面请求后,应予暂缓执行,条件是 (1) 地方机构决定物业业主对倾倒行为不负责任,或 (2) 物业业主已就地方机构的决定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且委员会对此事的决定尚待作出。

Section § 48102

Explanation

如果农场或牧场主在其财产上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他们就不能根据本章从政府或美洲原住民部落获得拨款。

如果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认定业主应对固体废物的非法处置负责,则任何农场或牧场财产均无资格根据本章获得拨款。

Section § 48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示委员会制定一项补助金计划的规则,该计划旨在管理农场和牧场的废物。这些规则将明确谁可以申请补助金,确保申请过程对公众开放,并允许财产所有人对某些决定提出异议。申请人,通常是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必须确认他们是针对特定财产申请资金的唯一方,该财产的所有人对非法倾倒废物不负有责任,并且他们有计划防止未来发生废物问题。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必须书面告知财产所有人原因。财产所有人仍然可以通过该计划或其他法律获得废物清理费用的报销。

(a)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3(a) 委员会应当制定规章以实施本章。
(b)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3(b) 根据本条通过的规章应当包括补助金资格标准,并应当建立一个对公众开放且可访问的程序,据此可以审查、排名和授予补助金申请。该规章还应当制定一个程序,供农场或牧场财产所有人对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根据第48102条作出的责任认定提出上诉。
(c)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3(c) 根据本条通过的规章应当要求申请的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证明以下两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3(c)(1) 该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是该计划下针对任何特定农场或牧场财产的唯一资金申请人。
(2)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3(c)(2) 该农场或牧场财产的所有人对固体废物的非法处置不承担责任。
(3)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3(c)(3) 该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已制定一项计划,足以防止未来发生非法固体废物处置事件。
(d)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3(d) 如果公共实体或美洲原住民部落拒绝补助金申请,它应当书面通知农场或牧场财产所有人申请被拒绝的原因。
(e)CA 公共资源 Code § 48103(e)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阻止农场或牧场财产所有人根据补助金计划或任何其他法律获得固体废物清理或减排费用的报销。

Section § 48104

Explanation
每年,委员会必须在提交给州长和立法机关的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其在拨款计划方面的行动。这包括报告清理农场和牧场上非法倾倒废物的成本和成效,以及每个县清理地点的数量。他们还必须报告参与这些清理工作的市、县、区和美洲原住民部落等参与者的数量和类型,以及清理废物的性质。此外,他们应包括未获批准参与拨款计划的地点的相关数据,并解释未获批准的原因。最后,他们必须报告这些清理工作发生在哪些类型的财产上。

Section § 48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由拨款资助的清理或清除项目收集到的任何固体废物,都必须尽可能地回收或再利用。此外,所有清理活动都必须遵守现有法律,这些法律规定了如何处理不同类型的废物,例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液体废物或医疗废物。

Section § 481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对制造或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负责,并且能够查明身份,他们仍然要承担清理费用。但是,如果农场或牧场主的土地最终需要清理固体废物,而他们并非制造或倾倒废物的人,那么他们就不必承担这些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无需向公共机构或美洲原住民部落偿还这些清理费用。